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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

近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厅(局)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工作视频会,就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1月21日举行。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秋冬季疫情持续散发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广泛征求相关协作部门和考点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考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意见并报司法部批准,北京、天津、河北等九省市和江苏、江西部分考区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全国其他省市及香港、澳门考区主观题考试如期举行。

会议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形势下主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按照唐一军部长“根据目前疫情防控的新要求,要进一步严密关注疫情变化,更加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试圆满顺利、万无一失”的工作要求,把牢“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总原则,最大限度维护考生权益,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各地司法厅(局)要严格落实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在地方党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指导和卫健、公安、电力、教育、保密、网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安全顺利完成主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会议要求,各延考省市要密切关注本地疫情形势,统筹考虑年底各类考试相对集中的客观因素,认真谋划、积极推进考试准备工作,确保在延期考试中实现考点安全、考生安全、考务人员安全、考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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