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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为小说,内容都属虚构,包括地名、职业、机构等等,皆是文学创作,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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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云南省昆明市下属的石林彝族自治县,发现了一起恶性杀人案,地点是兴旺旅社。

这是一家廉价旅社,住在这里的旅客,多是想省钱的小生意人。

房间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人间,环境比较好,价格较贵;另一种是双人间,环境比较差,只有两张床,价格低廉。

双人间的租金同单间差不多,但可以由并不认识的两人合住,分摊房租。这样一来,每人的房租就便宜了一半。

很多旅客,就选择这种省钱的双人间。

这种合住方式,存在安全隐患。

90年代,这种合住方式经常出事,今天的兴旺旅社也不例外。

上午10点,女服务员来打扫房间。

敲门没有回答,女服务员用钥匙开门进入房间。

刚刚看了一眼,女服务员就吓得坐倒在地,尖声高叫。

旅馆其他服务员和住客纷纷赶来,也都大吃一惊。

小小的房间中,只有两张床。一张床上已经空空如也,另一张床上赫然躺着一具尸体。

死者就是登记的住客,一个40多岁的广东小贩,以盗卖中药材为生。做这行的小范,定期就要去云南大山里面收药材。

广东人精打细算,小贩沿途都住最便宜的酒店。

这次他选择同一个看起来60多岁的老头,合住了这间房。

老头和小贩素不相识,是在旅社的前台认识的。

登记的服务员,对老头没有什么特殊记忆:就一个普通的老头,长相很普通,个子不高,瘦瘦的。穿着也没什么档次,像是走江湖的那种人。他说的是昆明方言,一共只说了四五六句话。

第二天,这个老头已经不知去向,小贩惨死在床上。

刑警们赶到现场,很快确定了小贩的死因。

小贩头部开放性骨折,脑浆飞溅的到处都是,现场并没有搏斗痕迹。

看来,同屋的老头是用诸如铁锤之类的凶器,趁着小贩熟睡猛砸他的后脑,将他活活砸死。

小贩睡眠中遭到打击,糊里糊涂的死了。

这个老头手段极为凶残。怕没有把小贩彻底砸死,他又对着头部其他部位猛砸了一通,把颅骨都砸塌陷了。

更令人惊讶的是,这样凶残的杀了人,换成一般杀人犯早就跑了。

这个老头竟然继续躺下睡觉,一觉睡到天亮。他又在房间里面抽烟,去走廊另一个头公用卫生间洗脸、上厕所。

随后,他不慌不忙的拿走了小贩的所有财物,大摇大摆的走出旅社大门。

老头的心理素质如此之好,看起来绝非初犯。

这里是旅店,现场留下了高达几十人的指纹,难以锁定谁是罪犯。

杀人的铁锤在临街的垃圾桶内找到,也毫无用处。

老头就是在旅社附近的五金店,购买了这把小铁锤,线索由此中断。

自然,老头在旅社登记的身份证信息,都是假的。

不过,民警们走访五金店的时候,却得到一个重要线索。

老板记得,这个老头的鼻子右侧有一颗很小的黑痣。

听到这个特征以后,云南警方立即想起了另一起案件。

不久前,云南曲靖市也有类似的案子发生。在某旅舍两人合住的房间里面,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被同屋人砸死。

旅社老板回忆同屋人是个老人,几乎没说过话,他的鼻子附近有小黑痣。

这样看来,这两起案子很有可能都是这个老头做的。

同让人惊讶的是,95年1到10月云南境内,至少发生了10起类似的案件,造成9个人死亡,1个人重伤成为植物人。

而可能的凶手,都是脸上有黑痣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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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都是这个老人所为,他在95年就杀了至少10个人,作案手段都是一样的。

根据老头作案手段非常熟练,警方认为他绝非初犯。

正常来说,犯罪分子到了老年,不可能如此疯狂的流窜作案。这种四处流窜杀人,罪犯需要不断的转移落脚点,还需要时刻躲避警方的追捕。

即便青壮年罪犯也会疲于奔命,感到体力和心力都难以支持。

你说是为了劫财,能住这种房间的客人都没有什么钱。老头杀死一个人,往往只能抢到几十元钱。如果是为了钱,老头还不如去撬窃路边的商店。得手一次,就比他杀这10个人搞到的钱还多。

由此看来,这老家伙有明显报复社会,他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这么大岁数还要报复社会,唯一解释就是:他曾经遭到政府的打击。

于是,云南警方迅速在全省进行调查,查询有过前科、岁数又接近的犯人,尤其是最近刚刚从监狱释放的重刑犯。

没多久,就有线索了。

一个还在服刑的王姓犯人交代,他认识这个老头。王姓犯人在78年因打架劳教1年半,被关押在石林自治县的监狱。

这里有个负责管生产的犯人组长,鼻子下就有一颗小黑痣。此人当时40多岁,现在应该有60岁左右。

王姓犯人不知道这个老头真名,大家都叫他钱组长。这个钱组长据说从60年代就坐牢,一直坐到1978年。每次释放后,他不出一两年他就会再次犯罪入狱,在监狱的时间比在外面还久。

在监狱的资格很老,这家伙被任命为小组长,专门管理犯人。

王姓犯人认为,钱组长绝非善类。

他就是所谓的牢头狱霸,经常指使人殴打不太听话的犯人,下手非常狠毒。他还经常虐待同号的犯人,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以此取乐。

监狱里面的犯人都很怕他,觉得这家伙根本没有人性。

有了这个线索,破案就不难了。

根据监狱方面的资料,钱组长真名叫做钱勇昌,是个惯犯。

钱勇昌出生于1936年,是石林自治县本地人,家住板桥镇。

此人是职业歹徒,一生都在犯罪,劣迹斑斑。

1960年前后,24岁的钱勇昌,是贵昆铁路上1个普通的民工。

同年,钱勇昌无故将同村一个女民工打伤。

为此,他被判刑1年,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

释放以后,这厮不思悔改,不再去当民工,而在昆明市以盗窃为生。

1962年,他因盗窃被民警抓了现行,又被判处1年劳教。

释放以后,钱勇昌还是四处盗窃,在1964年又被抓住。

鉴于这家伙屡教不改,这次判处3年劳教。

钱勇昌服刑到1967年,正好赶上文革特殊时期。

钱勇昌的父母双亡,他的户籍已经注销,社会又大乱,没人愿意接收他。

无奈之下,钱勇昌只能继续在劳改农场工作到1973年,形同继续坐牢,只是定期允许短期外出而已。

70年代中期,钱勇昌因诈骗又被判刑多年。

到了1984年,钱勇昌再次因诈骗被判刑入狱,后试图越狱又被加刑,前后服刑长达10年之久。

直到1994年1月,钱勇昌才刑满释放。

至此,钱勇昌已经58岁,前后坐牢高达26年之久。

成年后,他几乎都在监狱中蹲着,在外面的日子屈指可数。

锁定钱勇昌以后,警方立即部署对他的抓捕。

当年,云南省内的交通工具只有长途汽车和火车,抓人还是比较容易的。

钱勇昌的照片被到处散发,很快就有好消息。

云南东南部泸西县长途汽车站,售票员报警说发现长相酷似钱勇昌的人。

这个老头刚刚买了汽车票,试图离开泸西县。

民警们立即赶到汽车站,将车上的钱勇昌堵住。

钱勇昌没有反抗,就这样被生擒。

让警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59岁的钱勇昌毫不紧张,张口就是:我今天才死,已经是赚大了。我36年前杀过人,到今天已经杀了十五六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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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什么?你36年前就杀过人?怎么回事?

钱勇昌:当时是1958年,我22岁,跟随村里的干部去修建贵昆铁路。我是小伙子,身强力壮,又没有女朋友,就同干部的老婆勾搭上了。这女人很风骚。他丈夫那方面不行,她就和我有了奸情。到了1959年10月,有一次夜里下大雨,我觉得不会有路人,就大意了,没有走后门。我从干部老婆的房间正门出来,正巧撞到同村姓黄的民工。这家伙和我有矛盾,之前我们曾经打过架。他看到我以后,干笑了几下就走了。我知道,他一定会去告诉那个干部。那个时代很特殊,云南到处都闹饥荒,农村饿死很多人。但我们工地粮食供应还算稳定,算是吃皇粮。如果干部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把我赶回老家,我就肯定得饿死。我很害怕,不愿意坐以待毙。想了一会,我决定干脆将这家伙杀了灭口,反正我们就有私仇,早就想收拾他。

民警:你怎么下的手?

钱勇昌:我随手捡起路边的一根树棍,就追了过去。这家伙没想到我会追他,根本没有防备。加上雨下的很大,他也没有听到我的脚步声。我用树棍猛砸他的头脑,一下子就把他砸倒了。我怕他不死,又连砸了十几下,脑浆都砸出来了。随后,我把他扛到不远处的工地悬崖,推了下去。第二天,工人发现这家伙的尸体。那时候社会很乱,工地管理也混乱。干部发现他身上没有其他的伤,只是头部碎了,就说他是雨中失足坠崖摔死的。大事化小,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没想到,这事瞒得住干部,瞒不住和我通奸的那个女人。她知道是我下的毒手以后,开始害怕我,不跟我继续上床了。我一气之下,将她痛打了一顿。结果,我被劳教1年,这是我第一次坐牢。好在这娘们怕丑事张扬,也没有去检举我的杀人罪。

民警:你后来杀了什么人?

钱勇昌:60年坐牢以后,我就开始以盗窃为生。我盗窃技术不高明,经常失手。基本放出来1年,我就又进去,直到1973年才释放,坐了10年牢。73年释放以后,我觉得盗窃很容易失手,就开始抢劫。我当时30多岁,身强力壮,就拦路持刀抢劫。74年8月,我抢劫期间出了事。那次我在广西柳州,抢劫了走江湖的银元贩子。这个贩子是老江湖,不好对付。他趁我不注意,突然抢我的匕首。我和他扭打起来,捅了他几刀才将他制服。谁知道匕首捅到了要害,这个银元贩子直接死了。我有些慌张,赶快逃出广西。

民警:你还杀了什么人?

钱勇昌:杀了银元贩子后大概2个月,10月我又杀人了。我流窜到贵州省会贵阳,瞄准了一个做中药生意的商人。这个家伙是北方人,又高又壮,身高有1米8几。我比较矮小,怕对付不了他,就直接从背后扎了他一刀。结果这刀也是扎到了要害,也把他杀了。杀了这2个人以后,我知道不能继续作案,不然性命难保。我就开始以诈骗为生,结果1年后就又进去了。这次坐牢长达10年,到1994年1月才释放。释放当年,我就杀了3个人。

民警:你杀的都是什么人?

钱勇昌:就是合住的旅客。我还是以行骗为生,不过现在人都聪明了,骗到他们不容易。94年5月以后几个月,我很长时间骗不到钱,连吃饭住店的钱都没有。每当我没钱吃饭了,就用铁锤把同住的旅客砸死,把他们的钱拿走。他们都是穷人,没几个钱,但吃半个月的饭还是没问题的。5月到8月,我在昆明和广西河池市杀了3个人。

民警:你为什么开始这种模式作案?这样抢不到几个钱啊!你为什么不再去拦路抢劫?

钱勇昌:主要是我年龄大了,干不动了。我已经58岁,怎么可能去拿刀抢劫年轻人?随便哪个小伙子和我搏斗,我都未必能赢。我只能杀睡熟的人,他们没有抵抗能力。况且,我本来已经有了几条人命,再杀人也不过是个死刑,没什么顾虑。

民警:你说95年前10个月,你每月杀1个人,这是怎么回事?

钱勇昌:到了95年,我还在江湖上飘着,有着一顿没下一顿。我这一生,20多岁开始基本都在监狱度过,无儿无女,无亲无故。现在马上就60岁了,身患多种疾病,却没有人能够照顾我,更没有儿女可以养我。我觉得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尤其是每当逛公园的时候,看到别的老人又老伴相随,儿孙绕膝,有说有笑,快快乐乐,心理便很不平衡。

到了95年,我就下决定,这次不要再坐牢了,直接求个枪毙吧。从95年1月开始,我每个月杀1个人。我知道这样作案,你们很快就会列为全国大案,四处通缉我。我要的就是个枪毙,我根本不在乎。

钱勇昌杀人的历史长达36年之久,目前可以确定的就杀了16个人。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是钱勇昌在95年连续杀人寻死,其实之前杀死的6个人并没有锁定作案凶手是谁。

他如果在95年放弃杀人,而是选择隐居起来,之前的6个受害者,恐怕今天还是冤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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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考:《1995年,云南系列宾馆杀人案,凶手连续36年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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