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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濉溪县印发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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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六个“严禁”。要求未规范开设发热门诊(诊室)的民营医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一律不得截留、诊治发热患者和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对落实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核酸检测频次,安康码检查点设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相关工作操作流程及登记记录样式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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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医共体各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责,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形成工作合力。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对各管辖分院进行强化培训,各镇卫生院(分院)组织对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强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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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在疫防措施监督指导方面,也在持续发力。近期共督查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70余家次,141家单位存在不良执业行为,其中卫生院14家,民营医院9家,卫生室76家,社区服务站9家,个体诊所33家。(邢爱华 邬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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