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注意!

11月17日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11月20日至12月31日

潞城区主城区部分区域

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主城区部分区域

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启动时间和解除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含周六、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医疗废物转运车、道路救援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四、相关事项

(一)单双号限行期间,限行区域内公交车免费乘坐。

(二)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均在限行范围。

(三)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1年11月20日起实施,2021年12月31日结束。

特此通告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潞城广播电视台、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