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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承诺:为投资者垫付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我们承担。
如何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一、投资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要求如下:
*对账时间: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具体内容:需包括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其他要求:从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二、联系律师并提供上述对账单,律师根据初步确定的索赔范围进行分析判断,并给出咨询意见。
天目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即将被处罚
天目药业原控股股东赵锐勇、赵非凡将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021年11月17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证券代码:600671)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23号)。详情参见: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11-17/600671_20211117_1_kG1qA9FX.pdf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天目药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资金占用
(二)以工程建设方式进行资金占用
上述行为构成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8,487.12万元,余额8,487.12万元。
二、未按规定披露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
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赵非凡等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以及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赵锐勇处以500万元罚款;
三、对赵非凡、李祖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
四、对俞连明、翁向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五、对费丽霞、杨晶、张春鸣、章良忠、余世春、汪培钧、程海波、耿敏、陈巧玲、叶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周亚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赵锐勇、赵非凡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对赵锐勇釆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赵非凡釆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违法行为于2020年4月22日揭露后,天目药业股价连续下跌,至2020年7月16日累计下跌近4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律师提示】
1.受到行政处罚的主体均应对上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受损投资者可按照下面的条件准备资料,联系律师先做个登记。待监管机构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即可启动诉讼索赔。
【索赔范围】
初步确定:自2019年4月27日-2020年4月21日买入,且在2020年4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留言咨询相关维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