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海德(Fritz Heider)在他的著作《人际关系心理学》中,从通俗心理学(Naive psychology)的角度提出了归因理论,该理论主要解决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如何找出事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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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德看来,行为的原因或者在于环境或者在于个人。如果在于环境,则行动者对其行为不负什么责任;如果在于个人,则行动者就要对其行为结果负责。
环境原因如他人、奖惩、运气、工作难易等,也称外因;个人原因如人格、动机、情绪、态度、能力、努力程度等,也称内因。
维纳及其同事在1972年发展了海德的归因理论。维纳认为,内因-外因只是归因判断的一个维度,还应当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一个维度,即暂时-稳定。这两个维度都是重要的,而且是彼此独立的,而且暂时-稳定这个维度在形成期望、预测未来的成败上至关重要。
举例来说,在田径比赛中,一名运动员获得了冠军。我们可以把这个成绩归因为他的个人能力很强或者这个项目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等稳定因素,那么我们就可以想到,这名运动员再参加这项比赛时很可能还会表现出色。相反,如果我们认为他跑了第一名是因为参加比赛的其他选手发挥失常、他运气好等不稳定因素,我们对他再次取得佳绩就不会抱太大希望。

维纳还认为,人们对行为成败原因的分析可归纳为以下六个原因:
1.能力,根据自己评估个人对该项工作是否胜任;
2.努力,个人反省检讨在工作过程中曾否尽力而为;
3.任务难度,凭个人经验判定该项任务的困难程度;
4.运气,个人自认为此次各种成败是否与运气有关;
5.身心状态,工作过程中个人当时身体及心情状况是否影响工作成效;
6.其他因素,个人自觉此次成败因素中,除上述五项外,尚有何其他事关人与事的影响因素(如别人帮助或评分不公等)。
在可控性方面,以上六个因素中只有努力一项是可以凭个人意愿控制的,其他各项均非个人能力所为。
维纳等人认为,我们对成功和失败的解释会对以后的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我们做一件事没有成功,如果把失败归因为自己能力不够,那么我们对再次做这件事还会期望失败;如果把失败归为运气不好,那么再做这件事时会心存希望,就不大可能认为自己还会失败。这两种不同的归因会对我们的生活和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引导他们学会合理归因,不要因为一时的受挫就放弃努力
假如孩子没有考出好成绩,感觉很沮丧,失去了学习的动力,那么家长在和孩子分析总结时要引导他们把考试失利的原因归纳为上课听讲不认真、复习时间不够、字体写得不好等这些和自身努力有关的因素上。让孩子意识到,只要自己注意改正这些行为,多加努力,他还是可以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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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认为考试不理想是因为自己不是学习的料儿、考试题目太难、自己运气不好等,那么他很难有动力继续学习。
明白了这个理论,不管是在教育孩子方面,还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方面,我们都可以通过合理归因,帮助个体做出最明智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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