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今天(11月16日)在昆明举行,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航务管理局等,共同发布我省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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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长江母亲河 云南打好长江“十年禁渔”主动仗

长江上游金沙江在云南境内长1560公里,流域面积10.9万平方公里,覆盖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7个州(市)。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已经进入了十年禁渔期的新阶段,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已经成为管理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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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禁渔”不仅是一种庄严承诺,更是对“长江大保护”的忠实践行,云南公安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严打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采砂犯罪,加强与川、黔公安机关警务合作,持续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沿江户籍制度改革、加大长江经济带企业发展服务保障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努力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百姓不吃”目标,为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云南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长江禁渔方面刑事案件1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8人。全省199艘退捕渔船已全部拆解,377名退捕渔民全部上岸,完成率100%。通过打击整治,目前在金沙江干流有组织、大规模使用“电、毒、炸”等方式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行为已基本杜绝;在农贸市场、餐馆公开宣传、销售、食用金沙江野生江鱼的现象已基本消失;绝大多数沿江民众知晓“禁渔令”,社会各界保护金沙江野生渔业资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在前期完成清船清网行动、停止禁捕水域渔船检验、实现“四清四无”常态化的基础上,围绕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建立“三无”联合监管机制、开展“三无”船舶清理取缔联合执法、加强运输船舶管理等重点,配合推动地方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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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00余次,巡航里程约5000公里,批评教育1100余人次,没收非法垂钓及捕捞工具3000余副。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取缔涉渔乡镇自用船34艘,上岸乡镇自用船932艘,拆解758艘,与108艘乡镇自用船舶船主签订禁止捕鱼承诺书。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别就加强禁捕期间因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的特许捕捞管理,严控赤水河流域增殖放流,跨省联合执法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21年以来,长江流域共进行增殖放流26次,投放各类水产苗种958.55万尾,其中,土著鱼类568.52万尾。

截至目前,云南省核定的377名退捕渔民中有就业意愿的338人100%实现转产就业,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375名退捕渔民100%参保。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捕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按照每人每年2500元总计15年的标准给予缴费补贴,提高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次,人均可增加养老金277.8元。目前,全省累计兑现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30.75万元。符合条件的60人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根据国家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通报和联合督查组反馈,云南是国家专班没有接到退捕渔民因补偿不满而信访的2个省份之一。

此外,云南省还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7100万元,建设长江禁捕智能监控系统,共规划建设681个视频监控点位。其中,第一批建设291个点位,目前建成241个,省级指挥中心也在积极推进,力争今年以内完成建设。

来源:云广记者钱岩

编辑:曹禹梦

责任编辑:管昕 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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