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临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

《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

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的通知》

对城乡困难群众

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

补贴资金将于11月20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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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补贴发放范围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补贴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

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按每人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

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已经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但未达到省定标准的,要按照省定标准补发差额。

据初步测算,我市将统筹安排各级资金预计5840.82万元,确保于2021年11月20日前,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含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落实一次性取暖补贴,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为政府举措点赞

暖暖的很贴心

来源:琅琊新闻网微信

记者:潘凤娟

编辑: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