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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一般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定金有担保房屋买卖合同实现的功能,支付一方不履行义务可能被没收定金、接受一方不履行义务可能要求双倍返还。其中可能存在不确定的情况,本律师通过案例解说。

案情简介:

张三通过中介得知李四名下有房屋出售,协商一致后,约定房产转让价款4000000元、装修款300000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100000元、十日内支付装修费300000元及分期支付其他购房款的事宜。签订合同当日,李四有事未能到场,委托其亲友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后续事宜由亲友全权代为办理。合同签订后,张三向李四代理人账户转款100000元,并于十日内再次转款300000元。下一次付款期到来,张三要求向李四账户协商支付款项,李四代理人拒绝并催促张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三以存在交易风险为由拒绝付款并要求解除合同。李四代理人多次催促未果后,李四向张三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将房屋另授他人。张三认为李四违反合同约定,要求李四双倍返还定金及返还装修款项,李四则认为张三违约在先,应没收支付的所有款项。

法律观点:

1、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张三与李四,李四亲友作为张三代理人身份得到双方认可,张三因依据李四的委托代理内容向李四亲友办理后续购房款项支付事宜;2、张三认为未向李四账户支付款项存在风险,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李四的履约能力尚失、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张三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

3、张三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构成违约,其并不享有合同解除权。李四按约履行通知义务后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在房屋已另售他人的情况下,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及实际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张三定金由李四予以没收,购房款300000则由李四退还张三。

由此,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否则面临定金罚则。当然,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赔偿数额还要结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有关房屋买卖的合同纠纷案例可与本律师团队www.szwxls.com再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