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某此前经营一家销售农药、化肥方面的公司,后因盲目扩大经营规模,脱离公司实际背负过多债务等,逐渐资不抵债。据庄某讲,其在当地和多个省市发展了约500家加盟销售店,并给每家加盟店补贴1万元至2万元,但未见效益,加之向银行贷款过多,从社会上高利借贷,最后连利息都无法偿还。经岚山区法院审理认定,庄某及其经营的公司欠某银行借款400万元,欠岚山某公司392万余元,另被多家公司、个人起诉。2016年下半年,庄某与妻子以及三个孩子为躲避债务离开岚山,起初躲在江苏昆山等地,后躲到了浙江省义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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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调查

辗转数千公里,对其违法行为全面调查

岚山区法院在接到庄某逃避执行的线索举报后,立刻成立专案组,于9月26日到达浙江进行全面调查取证,掌握了庄某在当地的主要活动轨迹和经营活动。

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庄某父母名下各有一家园林绿化公司,然而,庄某父母均已年近70岁,一直生活在岚山区,未曾外出过,且为该公司承揽业务的均为庄某。在车辆管理所,调查发现庄某以两家公司的名义购置三辆汽车,登记时所留联系方式均是庄某手机号。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发现庄某夫妇在义乌市某繁华路段租赁房屋一处用于办公、居住,后据庄某称租赁该房屋每年花费近5万元。在义乌农村商业银行等地,调查发现庄某曾从某公司按月领取工资款及各种福利费用;其实际经营的园林绿化公司曾定期收到数万元至十余万元不等的工程款。

庄某所经营公司印章

提前谋划预判,成功抓获被执行人

9月27日晚,专案组集体研究次日的行动方案和调查取证方向。28日清晨,专案组到达庄某夫妇居住兼办公场所,依法进行搜查。执行干警在锁着门的厕所中找到了庄某,且在搜查出的园林绿化公司名片上标注庄某为总经理。客厅红木办公桌上,执行干警现场扣押了两家园林绿化公司的公司印章、法人印章及庄某个人印章共7枚。随后,执行干警将庄某拘传到当地法院调查。因庄某违法限制消费令、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判决,被岚山区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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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

送拘留(中间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