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3号)文件精神,现将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缴费时间
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2021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1 月 31日。
二
缴费标准
全省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下限为3416元/月,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和应缴金额标准如下:
三
缴费方式
(一)“非接触式”渠道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Web端”、“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个体参保人员可至当地税务部门委托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 POS 机刷卡、缴纳现金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
四
咨询电话
(一)社保部门(参保咨询)
市本级:0826-2603671
广安区:0826-2679895
前锋区:0826-2889281
华蓥市:0826-4821093
岳池县:0826-5886755
武胜县:0826-6896522
邻水县:0826-3222207
经开区:0826-2629560
枣山园区:0826-2611761
协兴园区:0826-2506903
(二)税务部门(缴费咨询)
市本级:0826-2161217
广安区:0826-2222405
前锋区:0826-2883557
华蓥市:0826-4826050
岳池县:0826-5886291
武胜县:0826-6222399
邻水县:0826-3233176
经开区(含枣山、协兴园区):
0826-2360822/2360091
来源 | 广安人社
编辑 | 张巧灵
审核 | 熊娟
监制 | 谭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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