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境外如何在国内申请立案、参加诉讼?崇州法院“线上+线下”联动解难题。

近日,崇州法院完成了一起跨境网上代理见证,解决了身处境外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2021年10月,崇州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跨境案件,原告陈某年事已高,常年定居美国,暂无法回国办理诉讼相关事宜,便决定委托律师代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出国后需要在国内进行委托诉讼的,其寄交或委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或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才具备法律效力,但考虑本案当事人自身情况及疫情影响,无论是办理公证还是认证,都存在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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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的规定,考虑到陈某的实际情况,为减轻其讼累,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网上视频的方式进行代理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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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事情进展并不如想象中的顺利,受国内外时差、网络系统对接、技术参数调试等因素影响,视频连线屡屡失败。几经周折后,在承办法官、技术人员、当事人、律师多方的沟通、努力下,终于完成了网上视频代理见证,减少了陈某公证、认证的繁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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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崇州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疫情之下,更是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潮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创新举措,为跨境当事人立案、诉讼提供便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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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周亚军 罗雨薇

编辑|岳 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