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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郑雪)

陇南市宕昌县关于

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通告
(第四十四号)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宕昌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1月13日起,对部分疫情管控措施进行调整,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宕昌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正常上班,同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公交车在做好消杀、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乘员不超过额定载客50%的前提下,恢复运行。私家车、出租车实行尾号单日单数、双日双数的出入限行模式,不按规定实行限号的车辆由县交警、运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县域内所有客运班线继续暂停,通行时间另行通知。

3、只保留哈达铺火车站、县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县界交通检疫站点,有序撤除各乡镇和村设置的道路卡口。

4、宕昌县各中小学校从11月15日起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幼儿园复学工作另行通知。宕昌县教育局督促做好各学校复学前重点场所消杀工作和复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5、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抓好冬季农业生产、建设项目和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的供水、供电、油气等行业有序开工,银行、通信、水电暖缴费等营业厅开放营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6、经宕昌县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登记备案后,小型超市、粮油店、果蔬店、鲜肉店、药店、诊所、孕婴店、理发店等群众生活必需品门店有序恢复经营,按经营面积和备案人数严控进店人数,落实进店戴口罩、确定专人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一米线”等要求。药店严禁销售“四类”药品,对发现“扫码”异常、特别是发热病人要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落实相关措施。

7、餐饮场所有序恢复营业,严格执行隔位就坐,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落实“公筷、公夹、公勺”,提醒消费者候餐排队时保持1米线距离。

8、县、乡医疗机构在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全面复诊。

9、宕昌所有景点、景区,集贸市场、酒吧、茶楼、咖啡厅、KTV、网吧、电影院、台球室、娱乐场、活畜禽交易、美容院、健身馆、保健足浴等场所暂缓营业。

10、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召开50人以上会议,不举办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确需召开或举办的由主办单位报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批准。

11、坚持非必要不离宕,确需外出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两码”信息后通行。

12、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城乡居民个人防护责任等“四方责任”,从严从细落实测温验码、信息登记、佩戴口罩、公筷制、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13、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3日起执行。本通告未涉及范围和领域,继续执行原有疫情防控措施,并视情况适时通告调整。

宕昌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陇南市宕昌县公安局

关于城区内疫情防控期间

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稳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陇南市宕昌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对陇南市宕昌县城区内所有私家车、出租车在主次干道实行24小时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单日单数通行、双日双数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自2021年11月13日8:00起至2021年11月20日8:00。

二、倡导各位交通参与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驾驶机动车出行的,请严格遵守车辆单双号限行通告。

三、以机动车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指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3、5、7、9,双号指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应急车辆。(二)在公安部门有备案且车身喷涂有邮政、通讯、燃气、供水、供油、供电、环卫、市政、银行押运以及执行任务的其他行政执法和垃圾清运等专用车辆。(三)运送粮油、蔬菜、肉类、水果、饮用水等民生物资以及运输疫情防护物资、应急救灾物资的进出城车辆、因抢救病人急需通行的车辆。(四)公交车在做好消杀、司乘人员佩戴口罩、乘员不超过额定载客50%的前提下,恢复正常运行。

五、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电子设备抓拍、现场查处等方式进行证据采集,对违反限制通行通告的车辆予以曝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宕昌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2日

陇南市徽县关于调整

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

根据陇南市徽县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11月11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1月12日开始逐步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S205线陇南机场出口临时交通防疫检查站、S328徽成界临时交通防疫检查站、G316线柳林镇杏树垭临时交通防疫检查站。其余检查站继续保留,严格落实测温、“两码一证”和无核酸证明人员现场采样备查等防控措施,严防输入。

二、县内公交车、出租车和非出县营运车辆恢复县内正常运营,不得驶出县境。运营期间,县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黑车”跨区域非法营运行为,督促各营运主体提高防疫意识,继续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间隔坐位、定期消杀等防疫措施。

三、解除对徽县区域内禁止车辆上路行驶的措施。恢复通行后,车辆驾乘人员要继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序行驶、停放。

四、徽县具备经营条件的酒店、餐饮单位和各类生产生活服务保障性商业门店,在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经营主体申请,经市场监管会同商务、卫健等部门现场查验,符合防控要求后方可恢复营业。重要场所、冷链食品等重点部位要加大核酸检测频次,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宾馆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测温和查验“两码一证”等防控措施。

五、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小摊点、夜市、烧烤等经营活动继续暂停,营业时间另行通知。继续暂停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六、禁止5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50人以下的堂食要严格落实单人单桌同向就餐,包厢严格落实隔位就坐,持续推行“文明餐桌”行动,落实好公筷公勺公夹。

七、徽县所有景点景区、培训机构和图书馆、棋牌室、茶楼、影剧院、KTV、网吧、酒吧、洗浴足疗中心、健身房、美容保健等密闭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八、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逐步分批分时有序复学。11月15日(星期一)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复课11月16日(星期二)初中复课;11月17日(星期三)小学3-6年级复课;11月18日(星期四) 小学1-2年级复课;11月22日幼儿园复课。学生返校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环境全面消杀,做好开学复课安全保障工作。学生到校时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并严格监测体温,寄宿制学校适时做好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核酸检测工作;解除隔离师生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复学,隔离期未满师生延迟开学。学生返校后,学校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九、村庄、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两码一测”、外来人员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尤其是针对目前辽宁、河南、河北、黑龙江、四川等省市疫情形势,要持续加强风险地区流入我县人员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筑牢严密防线。

十、做好复工复学企业、学校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环境消杀工作,对医院、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消杀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十一、加大疫苗接种力度,加快推进第三剂加强免疫和3至11岁儿童免疫接种进度,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主动接种、尽早接种,确保“应接尽接”。

十二、引导市民减少外出,非必要不离徽,特别是不能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徽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外出报备手续。

十三、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城乡居民个人防护责任等“四方责任”,从严从细落实测温验码、信息登记、佩戴口罩、公筷制、勤洗手、“一米线”、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徽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严防严控,绝不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