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倪女士向科林维权热线反映称自己被房开告知自己的车位被卖给了另一位业主,这到底怎么回事?

倪女士告诉记者,她18年购买了龙湾中梁首府房子的同时也选择了一个车位,倪女士选择的642车位就位于她所住的楼栋地下室出入口附近,倪女士表示自己对这个位置很满意,但是后来的房开工作人员在交付前告诉她642车位要被改为通道,所以给倪女士更换了一个新位置,但车位号码仍然是642。

倪女士:我18年买的时候,房子是还没有交付的,等车位一起交付的时候,就跟我说我家(车位)要变通道,具体什么问题我也不知道,开始我们家其实是不肯的,他后来说给我们补一个子母车位给我们,可以赚点便宜大家都想,子母车位我说那可以,然后就能换掉它了。

之后倪女士就一直将车停在这个新换的子母车位里,直到19年的时候,一位业主告诉倪女士自己和房开公司签订了《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已经购买了这个子母车位,让女士搬出去。倪女士感到很迷惑,为什么房开可以把一个车位卖给两个业主?她告诉记者之前换车位后她也有想过让房开工作人员给她出具换车位证明,但对方表示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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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后的子母车位

倪女士:当时我也要求他们出具证明的,否则换了以后说不清楚,他说我们就没有的,你到时候可以过来看地上我会把你车位号画起来,就是642换成642A这样子,地上画起来,把原来(642)去掉,物业会给你们入档案入掉。

倪女士说,中梁房开的工作人员已经换了好几拨,现在也没有人来证明自己拥有这个子母车位的使用权。而且中梁的工作人员告诉倪女士,原来的642车位是没有问题,让倪女士停回之前的车位,但倪女士考虑到自己如果换回原来的车位会损失一个小车位并且可能会因为“通道变车位”和其他业主们产生矛盾所以迟迟没同意。

倪女士:现在这个人过来处理,就是说我家这些东西都是伪造的,车位号也是我们家自己画的,都这么说的。他们现在不理我,他说你把我们的销售合同拿出来给我,我就承认你子母车位是你的。

记者联系上现在负责处理倪女士车位纠纷的房开工作人员周先生,他告诉记者房开公司根本没有对倪女士的车位做过调整,都是倪女士的同学在私自操作。

周先生:我这边去了解过来,她(业主)车位原本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然后她(业主)说因为某些问题,然后给她换了子母车位,那是因为什么问题呢?置业顾问是她同学,然后她同学换了一个车位,我们公司是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且也没有签任何东西,我们公司都不知道。

周先生的说法令人吃惊,但也无法查证,据了解,目前倪女士的642子母车位已经被更正成了2199号车位,中梁的周先生表示如果要证明倪女士拥有子母车位的使用权,还需要倪女士出具更有效力的证据。

原先倪女士的642车位

周先生:她说这个车位是她的,我肯定需要她提供证明给我,她不可能说她过来空口一句,这个车位是我的这个车位,就是她的。

科林观点:一个是说换就换,一个是说不换就不换,“一位两卖”的行为让前后两位业主都很受伤,开发商应当积极做出应对和弥补。近年来地下室车位的管理确实比较混乱,人防车位归属权也备受争议,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各地法院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因此国家人防办已启动相关规范的修订工作,希望能借此明确相关产权归属与权责分配,但在此之前开发单位也不能太过于任性,想划就划想取消就取消。从本期投诉内容来看既然房开公司不否认当时在岗的置业顾问为投诉人做了车位调换并默许其使用一年多时间的事实就不应当排除视同为公司行为的可能性,最起码要承担管理缺失的责任,我不知道此事最终开发商会为如何圆场,如何在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的前提下端平这一碗水,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科林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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