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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