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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买房子,就必须要先买车位,不买车位,房子就不卖。有的开发商还要求捆绑地下室售房……很多人也不清楚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合法,就迷迷糊糊的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买了自己可能并不需要的或者是并不想要的车位、地下室等。买房过程中的捆绑销售到底合法吗?买到“捆绑房”的业主怎么维权?以下文字为大家答疑解惑。

捆绑销售这种做法合法吗?

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但是现实是,每每发生捆绑销售的房产纠纷时,往往由于业主在购房的时候,疏于取证,所以导致后期维权的时候无证可用,维权失败。

买房遇到捆绑销售应该怎么办呢?

所以买房的时候务必注意,如果遇到了捆绑销售,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去投诉反映;如果还是解决不了,自己又很想买这个房子,务必注意做好相关的取证。

比如沟通记录、视频录音等,把这个过程记录下来。如果当意识到这是违法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记录当时的场景了,怎么办呢?

还可以通过以下一些方式方法去补证。

比如可以和当时的销售沟通,问“为什么当时自己买房的时候,要求必须买地下室,但是现在交房的时候,有的业主没有买?”

通过一些询问,让对方做出一些回答,对以往事实进行固定。

已经买到“捆绑房”业主该如何维权?

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法院依法宣告装修合同无效,要求返还相关款项。已经入住业主也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评估此价值,要求开发商返还明显不合理部分的价款。

从民事角度讲,开发商面临退款和赔偿的法律责任。从行政角度讲,对于违规操作的开发商,住建委等部门可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不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强化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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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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