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一则“石家庄市鹿泉区开发区横山村土地征收公告”。

公告显示:石家庄市2021年第3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1年10月22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1)1877号文批准征收,批准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地块1:东至横山村地;西至源泉渠;南至横山村地;北至横山村地

地块2:东至源泉渠;西至河北省西山迎宾馆有限公司;南至横山村地;北至横山村地。

批准总面积:12.3836公顷

其中耕地5.1559公顷,其他农用地4.6738公顷,建设用地0.2547公顷,未利用地2.2992公顷。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