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王某拥有三套住房,2021年3月向郑某转让其中一套三居室129平米的精装修房屋,不含增值税售价300万元。王某这套房屋于2015年8月购买,购进价为200万元。郑某购买该房屋为首套住房。那么王某、郑某需要缴哪些税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律师点评:

律师:在这个案例中卖方王某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买方郑某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

民法典第20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同时也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二手房买卖是需要进行房产过户登记的,实际上涉及民法典上的物权公示和物权变动,但是涉及的交易税种及税额的计算是需要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来定的。

本案中间,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各种税,我们清晰一下,其中卖方王某主要需要缴纳4个税种的税:增值税、城建以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这4种,但是因卖方王某所卖的房屋自购进到转让已经超过了2年,依据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是免增值税,所以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的城建及教育费附加同时也是免征的;由于王某所卖的房屋是2015年买的,2021年出售的,时间超过了5年,但是他有三套房,就不是唯一家庭住房了,所以叫做满五不唯一,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要缴印花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买方郑某则需要缴纳两个税:1、契税,由于为家庭唯一住房,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所以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第二个税种是印花税,是合同金额0.5‰进行贴花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