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1月21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取得圆满成功,近日,江苏省司法厅专门召开全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工作部署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工作要求,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形势,对做好考试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厅党委委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李萍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协调配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这次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和组织实施“两个万无一失”。

会议要求,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完善考区考点疫情防控方案、预案,按照“五有”标准,做好充足准备,确保做到考生、考务人员、考试“三个安全”。要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平公正,严肃查处违纪作弊行为,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以考生为中心的思想,积极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精准便捷的考试服务,努力做好视障和疾患考生、怀孕考生、高龄考生等的服务,不断提高考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全力确保考试组织实施平稳顺利,向全省广大考生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江苏省司法厅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关注不得参加考试的6种具体情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都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扬州考区为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证明),出示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考前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向报名地市司法局报告,并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至少间隔24小时)和其他传染病后方可参考。

(周勤 张全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