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11月9日,上海浦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楼道堆放杂物起火引发的纠纷案件。
外地来沪的许大爷一家租住在某小区内,他们在楼梯间堆放了纸箱、油烟机等杂物,物业得知后,上门要求他们进行清理,许大爷儿媳表示会尽快处理,谁知就在当天晚上,有人不小心将烟头掉落在杂物上,引发了火灾。
刚好许大爷乘坐电梯回家,发现火情后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拍打起家门,想喊家人一起逃生,但家人却迟迟没有开门,随后保安收到消息赶来,扑灭大火并救出了许大爷,因滞留在楼道中吸入了大量浓烟,许大爷身体多处受伤。
事后,许大爷火灾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造成的,应该赔偿自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25万余元。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通知许大爷一家处理杂物,事后也及时扑灭了火灾,对事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定,许大爷受伤的主要原因,是烟头引燃楼道堆放杂物起火,对于楼道杂物,物业已经尽到了注意及提示义务,火灾发生后,物业工作人员亦尽力施救,避免了灾难的扩大,也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人的义务,因此在本起事故中并无过错。
楼道是公共空间,占用楼道空间堆放杂物会带来安全隐患。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者有之,儿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区的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更是消防安全通道。在此堆放杂物极易引发火灾,轻则损失财产,重则危及人身安全,可能还将付出法律代价。
根据法律规定,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一般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再次提醒,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切莫让楼道堆砌的杂物,成为生命通道上的“拦路虎”!
一次又一次实例告诉我们,在楼道堆放杂物阻碍安全疏散通道,并且着火时容易增长火势蔓延,十分危险。小区业主应及时“三清”,即清理楼道、清理阳台和清理厨房,避免火灾隐患。同时,小区物业也可以从以下几点建议着手:
1、对社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和普及,最好可以在空旷地方进行消防演练,邀请社区居民前来观看,并且发放消防手册,提升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2、在楼道摆放杂物的业主,首先告知,并张贴告示,于几日内清理完毕,物业负责监督;
3、业主不听劝告,可以联系业委会和区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劝说做工作,没有效果上报消防主管部门,配合他们进行楼道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