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年金发展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年金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提升年金管理服务机构质效、促进参保职工共享发展成果等方面提出要求,推进我省企业年金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建设。

《通知》鼓励企业综合考虑不同岗位、年龄、绩效、贡献等因素,在企业年金缴费上对劳动模范、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骨干管理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予以重点倾斜。明确各地可通过财政补助、税收抵扣等优惠政策,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或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进一步增强企业集聚人才的竞争力。

《通知》明确,对暂不具备建立单一计划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允许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单位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核心技术人员、科研创新人才团队成员等先行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