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通知,同意自11月3日起在河南省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1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格。2021年产的中晚籼稻、粳稻(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斤1.28元、1.3元。与去年相比,中晚籼稻上涨0.01元,粳稻不变。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每斤0.02元。今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期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如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将停止预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