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题为《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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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经查,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该通报特别指出:

艾方毅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

鉴于艾方毅能够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决定给予艾方毅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终止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邵阳市第十一届市委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邵阳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因主动投案自首而获得从轻处理的,还有衡阳市蒸湘区委原书记周法清。

湖南省纪委监委10月22日通报:

经查,周法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人事调整和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反生活纪律。周法清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变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

鉴于周法清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决定给予周法清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9月25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刊发该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王城长的署名文章称:

近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顾峰,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武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而此前通报的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的处分则是“断崖”式——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之所以如此,通报指出是由于其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

文章总结说:有的“成囚”,有的“断崖”,结果大相径庭,“主动投案”是关键一步。

湖南省纪委披露,今年以来该省发布的主动投案问题干部已有4名:

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

新田县委原书记唐军、

衡阳市蒸湘区委原书记周法清、

湖南中烟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刘建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