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成都警方通报,李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经查明的事实是,李某于10月28日从外地返蓉后,拒绝执行政府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措施,隐瞒其14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存在引起新冠肺炎疾病传播的严重危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故意隐瞒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另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也会受到刑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此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可参照执行。

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不管是不明白法律的规定,还是心存侥幸,李某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今年以来的局地疫情中,包括扬州、广州、银川在内的多个城市都已经通报过因隐瞒行程、接触史、未居家隔离等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被依法刑拘的案例。此次李某被立案侦查,也再次提示我们,疫情当前,切勿以身试法。如果你对社会不负责任,法律就要叫你负责任。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重要举措。特殊时期,依法惩处不守规则的人,是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安全、医疗机构的秩序,规范各方主体的行为,进而提高疫情防控的质量和效率,是为了城市里每一个人的健康与安全。也只有每个人都对法律心存敬畏,在心中建立规则意识,更好地去遵守相关的规定,我们才能在疫情防控中掌握主动权。

有时候,任性的是一个人,承担后果的却是一座城。这两天,很多成都市民都有了连夜排队做核酸检测的经历,社交平台上,也总是有人会假设,如果李某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备,如实说出自己的旅居史,整个情况是不是就会不同。当然,现实不能假设,但面对当下,我们尽可以各自的担当,来做到最好。

疫情防控环环相扣,人人有责,遵守防控要求,配合防控措施,是当下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从现在做起,积极配合防疫的有关要求,不轻敌,不懈怠,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保持良好心态,就一定能够汇聚合力,早日驱散疫情的阴霾。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评论员 马玉宝 编辑 王鹃 校对 王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