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流传一则信息,说湖南江永县有个父亲黄某“虐待”其4个月大的女儿,大冬天用冰凉的河水给女婴洗澡,还用泔水喂养女婴。有视频显示,孩子部分皮肤溃烂,躺在垃圾堆里,身上围绕着一群苍蝇,令人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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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当地有关部门调查,黄某生活邋遢,家中常年堆满垃圾,妻子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他又不会带小孩,所以养得比较粗心,但不存在网传给小孩喂食泔水等不卫生食物的现象。

虽然生活条件差,但是黄某具备一定的抚养能力,也没有表达过弃养意愿,所以当地政府也一直对这个家庭予以帮扶。出资5万块为这个家庭建了一栋75平方米的房子,还给他安排了公益性岗位,每个月有1000块工资。甚至因为他家垃圾太多,臭味引发邻居不满,还有干部专门组织志愿者上门清理卫生和消毒,帮小孩洗热水澡、修理头发和指甲。

对于这一切,黄某似乎感觉理所应得。他在后院喂养家禽,几乎从不打扫卫生,此前也有爱心人士给女孩寄来衣服,但黄某从来不洗,孩子穿脏了就直接扔掉。一个词概括他的所作所为,就是“懒汉难扶”。

尽管现在,黄某的小孩已经暂由民政局福利院接过去抚养,不用再顾虑卫生和健康问题,这么做似乎给了孩子一个更好的归宿,也顺应了大部分朋友的同情心。但普天之下,生活在这样环境中的孩子肯定不止一个,难道每当遇见这种遭遇的小孩,就需要政府或者社会各界接过去救助,那父母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每个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在法律意义上,对无抚养能力的界定,大多数情况下是身体或者精神缺陷有缺陷无法工作。前面也说过,黄某身体健全、有手有脚,每月还有工资,家里也有田地,即使妻子有缺陷,他也完全有能力把孩子养好,给小孩做到基本的穿戴整齐,保持卫生。

况且,家庭是一个人生存的根本,是孩子最初的港湾,福利院可以改善孩子的生存条件,但却很难弥补他们缺失双亲照顾的心理。外界只能帮这种家庭改善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该做的,也是督促、引导黄某这样的家长自己把孩子照顾好。

长期以来的资助,没有帮他形成上进心和对家庭的责任感,反而让他越来越懒,对这些帮扶产生依赖心理,颇有“烂泥扶不上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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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扶贫工作是一个道理。俗话说:“扶贫不扶懒,治贫先治志。”类似的“懒汉难扶”现象并不罕见。即使懒汉们靠“输血”暂时脱贫,也会很快返贫,治标不治本。
有基层干部曾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第一天给贫困户送去十只鸡雏,第二天再去,发现都被串在竹签上烤熟了,桌上还摆着一瓶酒;想方设法帮贫困户贷款搞养殖,拿到钱后却立马被抽烟喝酒花没了……

黄某这样的人,就属于“懒汉家长”。小孩是自己生下来的,不仅不能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靠别人资助也不觉得心虚,完全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上个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明年起它将正式施行。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细化了监护人相关职责。比如说,监护人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要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等内容。

这项法律的通过,表现了我国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性,以及对尽好父母责任的期待和要求。这些要求对于黄某这样的家庭来说,距离可能还太过遥远,但至少要做到最起码的,否则家庭教育监护人缺位的,公检法机关可予以训诫。

“房子不修理、路不修理,张嘴就要,可幸福不是张嘴要来的,不是手伸开要来的,不是跷着脚等来的。”两年前,一段云南扶贫干部“狠训”贫困户的视频,很多人都深以为然。

虽然这位干部说的话很重,但也是恨铁不成钢,不管是贫困户,还是“懒汉父母”,外界可以适当给他们物质上的资助,但最重要的还是培养他们自力更生的意志,让他们有上进心、责任感,才能治本。每一个都救,是救不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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