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正当防卫,是刑法中一项重要规定。但是一直以来,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均存在争议和难度。在我国刑事案件审判中,被认定正当防卫的案件数量是较少的。那么,什么情况能被认定正当防卫,防卫又有什么必要的限度呢?修军律师将以案说法,和您谈谈正当防卫的有关问题。

案例:陈某和妻子孙某在三亚某个建筑工地务工,某日,同工地的木工周某、容某、容某烈和纪某酒后滋事,调戏陈某新婚妻子孙某,并辱骂围殴陈某。

陈某在反抗过程中,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向周某、容某、纪某等人挥去。混乱中,他的刀刺中了容某左腹股下方,造成容某死亡,还致周某轻伤,致纪某、刘某轻微伤。

事发后,陈某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判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宣判被告人陈某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

检察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认为,陈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不成立,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为什么,本案中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呢?修军律师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陈某面对周某、容某、容某烈和纪某的不法侵害,采取的行为虽致人死亡和受伤,但是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审和二审法院的判决都是正确的。

修军律师还介绍说,对于正当防卫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2020年8月28日还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进一步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要正确区分正当防卫和互殴,本案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并非是互相斗殴。

最后,修军律师告诉各位网友,本案中陈某在无罪的情况下被公安机关错误拘留和检察院错误逮捕和起诉,对于其被错误羁押,依法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虽然无法弥补给无罪人造成的身心痛苦,但可以还受冤者以公道,还世间正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