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67年,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千里迢迢从齐都临淄来到京城长安,冒死喊冤。这位小女子竟然惊动了大汉天子汉文帝,同时由于她的上书,汉文帝毅然决然的废除了一种酷刑,这个小女子是谁?她究竟有什么本事?这种因她而废掉的酷刑曾经带给人们怎样深重的苦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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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意在齐国出任太仓令,年少时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得到名师真传,医术十分精湛。公元前 167 年,淳于意医治病人,结果抢救无效死亡,病人家属一纸状书将淳于意告上朝堂,淳于意被判决处以肉刑。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淳于意需要从齐国都城临淄赶到京城长安接受肉刑。

肉刑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肉刑在当时包括黥(读擎)刑(在脸上刺字并涂黑)、劓(读亦)刑(割掉鼻子)、刖(读月)刑(剁掉左脚或右脚)以及宫刑,无论是哪种刑罚,只要受过肉刑,将永远无法再回归正常生活。

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当淳于意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的五个女儿在囚车旁一直哭,淳于意看到后就骂道: 真是悲哀,谁让我只生了女儿,没有儿子呢,临到有事,没有一个人能帮我。 小女儿叫淳于缇萦,闻听此言,缇萦心中不平,义愤填膺的对父亲说道: 我愿意随您去长安。 但是遭到衙役的拒绝,于是缇萦“啖之差役,并当家门”,向衙役吐口水,并挡住家门。 面对撒泼打滚的缇萦,衙役无奈只能带上缇萦一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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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随父亲到了京城长安,准备上书汉文帝。 可是一介民女怎能上达天听呢? “当车前而不令通,于通衢嚣多人注”,缇萦为了救父亲,大声喧嚣的挡住汉文帝的御驾,引来围观,借此机会上书救父。

缇萦在书中写道:我父亲在齐国担任官吏,百姓都称其廉洁,如今犯法当施以肉刑;对于死去的病人我感到十分悲痛,而对于受了肉刑之后的人,则再也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我愿意当奴婢来赎我父亲的罪行。缇萦的上书中,不仅是为其父辩护,更是触及了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一个犯了罪的人,受了处罚以后,还能不能改过自新,再次融入社会?

汉文帝看过以后,心中非常震惊,在为缇萦为奴救父的孝举而感动的同时,也深深赞同缇萦所提出的罪人回归社会的问题,所以汉文帝当时就下诏道: 我们现在有三种肉刑(没有提及宫刑),但是并不能使犯罪率下降,相反现在如果有人犯了过错,将要面对的是还未加以教育便直接受刑,之后他便再也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 所以决定废除肉刑。

肉刑始于夏商时代,到春秋时期盛行,秦朝日益普遍,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种残酷的刑罚便成为野蛮残忍地行为,从而遭到人民的强烈反对,所以汉文帝在看到缇萦上书之后便决定废除肉刑,因为肉刑不仅仅对人身体上的伤害,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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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刑给人精神上带来的伤害第一就是耻辱感。 众所周知,司马迁在汉武帝时期遭受宫刑,之后,司马迁写过一篇非常有名的书信《报任安书》,在信中,司马迁就写了为什么会遭受宫刑,宫刑给自己带来了哪些伤害,自己为什么要忍受如此奇耻大辱。 通篇读来,宫刑给司马迁带来的就是一个字: 辱。

第二是不孝,《孝经》中记载: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如果遭受肉刑,毁伤身体,愧对父母,这就是不孝。

废掉肉刑之后,汉文帝采取的办法是使用城旦、舂这样的劳役刑和笞刑、死刑部分替代了肉刑。使用髡钳代替黥刑,剃光犯人头发,脖子戴上铁圈,男的发配到修长城,女的为国家舂米;该受劓刑的人笞三百;该斩左趾者笞五百;该斩右趾者直接处以死刑。

汉文帝能够废除肉刑,除了汉文帝清醒的认识到秦法严酷的严重后果,对人民与社会造成了巨大伤害之外。 还因为汉文帝本人就是一个宅心仁厚之人,以德政治天下,自然不能允许肉刑这样的酷刑存在。 如此仁政爱民,所以汉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开创出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太平盛世“文景之治”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