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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史文君,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赵峰出席,解读《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陕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雷耀堂介绍,陕西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医疗保障工作,持续推进陕西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陕西省医保部门组建以来,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实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基本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体系,当前陕西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876.28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左右,比制度建立时分别提高15、20个百分点。

陕西公立医院实现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制度化,集中采购每年可为陕西节约采购资金约30.05亿元。

陕西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做好新冠救治和疫苗费用保障,推动医保新信息平台上线,经办服务更加便捷可及,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从2019年1月至今年9月,各级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一以贯之地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共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04万家次,追缴违规资金12.7亿元,初步构建起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

陕西提出到2025年,推动实现陕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协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疗保障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陕西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两个确保”,及时出台医保支持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助推陕西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按规定将疫苗保障费用46.75亿元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接种5966.29万人次,累计接种人数3134.09万人,疫苗费用支付32.47亿元、接种费用支付5.9亿元,巩固提升了我省疫情防控成效。灵活调整医保政策,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12项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取消支付限制。启动药品价格应急监测,两次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目前为每人次最高限价60元、下浮不限,并明确对单纯检测的群众免收挂号费,大大减轻群众负担。

结合陕西实际,注重体现陕西特色,保障三秦百姓健康需求:明确突发疫情时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探索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清理过度保障政策时限、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等重要内容,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明确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以及飞行检查、智能监管、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等重要机制的实现路径,织牢织密打击欺诈骗保的制度“防护网”。明确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构建区域性招标采购联盟,改革药品配送机制等内容,推进供给侧改革向纵深发展。明确实施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和“好差评”制度、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措施,完善异地就医服务,进一步畅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从2019年1月至今年9月,各级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一以贯之地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共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04万家次,追缴违规资金12.7亿元,初步构建起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