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器而不舍·我愿意”——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行为倡导志愿服务项目启动仪式在广州举行。该项目以志愿服务为载体,致力于提高社会各界对人体器官捐献行为的正确认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我会执行会长、广东合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开广作为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代表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同设立器官捐献互助专项基金签约。由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出资5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鼓励单位、企业、个人捐赠资金用于开展器官捐献行为倡导志愿服务项目,为经济困难的器官捐赠者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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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由共青团广东省委、省文明办、省卫健委、省红十字会指导,由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部战区总医院联合广东卫生在线等有关单位发起。

当天,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器官捐献互助专项基金。由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出资5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鼓励单位、企业、个人捐赠资金用于开展器官捐献行为倡导志愿服务项目,为经济困难的器官捐赠者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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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会执行会长、广东合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开广(左)

广东省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山一院副院长 何晓顺(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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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7万人完成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2015年,我国明确了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是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合法渠道。据悉,目前广东经国家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有19家,数量居全国首位,部分移植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广东省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山一院副院长何晓顺,是器官移植方面在全国乃至世界首屈一指的专家。近年来,何晓顺带领的团队先后成功挑战无缺血肾脏移植、无缺血肝脏移植,均为全球首例,破解了器官离体无法维持活力难题。今年7月,他带领的团队又成功完成了全球首例无缺血心脏移植手术,历时仅4.5小时,实现了手术全程不中断血流、心脏不停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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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器官移植技术走在国际前列,瓶颈在于器官短缺。

截至今年10月,广东省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超过47万人。2015年1月至2021年9月,累计完成人体器官捐献4599例,捐献器官1.47万余个,捐献量居全国第一。然而,我国器官捐献与器官移植之间,仍然存在极大失衡,器官移植供需比高达1:30。平均每年约有20%的病人,在排队等候器官移植的过程中病逝。

供求矛盾背后,公众对器官捐献缺乏认知是最大的阻力。倡导器官捐献,让更多人明白其传递大爱、造福社会的意义,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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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器官捐献,散布人间大爱

10月29日的启动仪式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中国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洁夫专程发来视频,高度肯定该项目的重大意义并表示大力支持,衷心希望项目未来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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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利国利民,功在千秋,我国该项事业已取得历史性的进步,也登上了国际舞台,世界上已有67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携手我国共同发展器官移植事业。”黄洁夫说。

“尽管我国已成为全球器官移植第二大国,与第一大国美国还是有很大差距,我国自愿捐献率是4.1/百万,和美国有10倍之差。”黄洁夫指出,每年全国约有30万器官功能衰竭病人需要器官移植,但现在只能做2万多例,器官短缺仍然是制约我国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会长顾作义认为,器官捐献是造福百姓的生命工程、爱心工程和文明工程。他强调,接下来,将加大力度倡导新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促进群众对器官捐赠普遍的认同;将加大政策对器官捐献的支持力度,把该行为纳入“广东好人”“广东志愿服务金银铜奖”的评选范畴;倡导为捐献者建立纪念园,让这一伟大行为永远留在人们心中;还要做好器官捐赠系统工程的分工协调,参与各方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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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会长 顾作义)

何晓顺在致辞中指出,器官捐献是一项让生命延续、爱心传递的公益事业,有益于人民的健康福祉,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青年历来是社会上最有活力、最具创造力的主体,是时代的先锋,广大青年志愿者可以在器官捐献的志愿服务中感悟人生的意义,体现自身的价值,在实践中成长,在爱心奉献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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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山一院副院长 何晓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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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捐者:你们是我生命中的光

现场,两位器官移植受益者——谢惜丹和张明远分享了他们的故事。

谢惜丹曾患有尿毒症,2018年顺利完成肾移植手术而重获新生。“器官捐献者、医务人员就是我生命中的光。作为受捐者、受益方,我更加有义务传递爱、宣传器官捐献志愿活动的意义,希望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因此早日得到治疗。”

张明远则是在2012年的母亲节那天,完成了肝、胰和十二指肠多器官移植手术。9年了,他感恩器官捐献的家庭,用大爱延续生命。“我要好好地活着,不仅仅是为了我和我的家人,也为了捐献者,好好感受美好的世界。”

关于器官捐献
需要提前知道的那些事

◎ 什么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当一个生命不幸离去时,根据本人和家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挽救他人生命,让生命得以延续。

◎ 器官捐献者需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

当生命不可挽救时,达到潜在捐献状态。原则上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都可以捐献器官,最终能否捐献由医学专家评估后决定。

◎ 人体哪些器官或组织可以捐献?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眼角膜、胰腺、小肠及遗体等。

◎ 人体捐献有年龄限制吗?

由于器官本身的衰老,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对于遗体、眼角膜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

◎ 成为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有年龄限制吗?

必须年满18周岁才可以报名登记。

◎ 成为志愿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完成捐献志愿登记,仅是您器官捐献意愿的表达。最终实现捐献,要等到您的生命结束,通过严格的医学评估并征求直系亲属的共同同意。

◎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会被泄露吗?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的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在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 捐献意愿可以更改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您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在登记网站变更或撤销登记意愿。

来源:广东卫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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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来晨祎

审核 | 何婉婷

终审 | 李玲玲

通讯汇编: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