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1月2日讯(通讯员 永公)为严厉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有效遏制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发生,近日,永定公安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出重拳、下狠手,抓获14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破获刑事案件3起。

案件一

10月8日,永定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永定区非法提供银行卡进行“跑分”,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研判布控,于10月8日在大庸桥办事处附近将嫌疑人向某明(男,21岁,永顺县砂坝镇元人)抓获。民警根据线索进行深挖研判并锁定相关嫌疑人,经民警调查开展工作,陈某金(男,25岁,永定区后坪镇人)于10月11日被民警传唤至永定公安并抓获归案。陈某前(男,19岁,永定区后坪镇人)、罗某轮(男,24岁,永定区后坪镇人)两人于10月21日被民警传唤至永定公安分局抓获归案。陈某玉(男,36岁,永定区后坪镇人)、吕某月(男,28岁,永定区后坪镇人)两人于10月22日投案自首,付某(男,19岁,永定区后坪镇人)于10月25日投案自首,吕某州(男,31岁,永定区后坪镇人)于10月27日投案自首。经讯问,向某明、陈某金、陈某前、罗某轮、陈某玉、吕某月、付某、吕某州8人对自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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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10月8日,永定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永定区有一伙非法提供银行卡“跑分”的嫌疑人员,民警经研判布控,确定嫌疑人诈骗窝点,于10月11日,将“跑分”的团伙成员王某(男,22岁,永顺县塔卧镇人)和王某(男,24岁永顺县塔卧镇人)在永定区某酒店抓获,10月25日,将田某(男,22岁,永顺县塔卧镇人)抓获,10月26日,民警传唤同伙人员曾某生(男,21岁,永顺县塔卧镇人)至永定公安分局,经讯问,王某、王某、田某、曾某生4人对自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三

10月9日,永定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接到举报,有人非法提供银行卡进行“跑分”,民警经研判,锁定嫌疑人唐某(男,22岁,永定区教字垭镇人)、谷某(男,31岁,武陵源区中湖乡人)两人进行布控,唐某、谷某两人分别10月18日,10月26日前往永定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投案自首,经讯问,唐某、谷某2人对自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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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

银行卡和电话卡均为实名制,仅限个人使用,切莫贪图蝇头小利,因小失大,要理智地面对各种诱惑,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防止上当受骗。出租、出借、出售或购买银行卡、电话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影响个人征信,警方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永定公安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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