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机构撤并中,派出所的优化,是很多人关注的对象。大家都知道,基层派出所,工作内容多,除了维持治安,还要管户籍,甚至还要承担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一部分工作。但是,乡镇派出所的人员并不多,工作负荷大,因此,在基层派出所调整中,就出现了“撤小并大”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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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派出所“撤小并大”,对此,你如何理解?在普通人看来,“撤小并大”,当然是出于资源整合的目的,将小派出所的力量整合,变成大派出所。派出所变大之后,力量就充分了,资源就更多了,当然就更容易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下,一个乡镇只有1个派出所。但是,如果能把周边其他1-2个乡镇的派出所人员整合起来,派出所的工作力量,这不就是增加了吗?

至于整合之后,几个派出所集中在一起办公,会不会出现反应速度变慢的问题呢?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大家不必担心。现在的交通非常发达,即便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完善的,通村公路都修到了千家万户。因此,即便是辖区内发生什么事情,派出所也能及时赶到和处理。

但是,现实中的部分地区的派出所“撤小并大”,和很多人理解中的“撤小并大”,并不是一回事。一般人看来,“撤小并大”,小的派出所撤销了,2个以上的派出所,一起成立中心所。但部分地区,2个乡镇派出所“撤小并大”之后,派出所办公区却挂了2个派出所的牌子。而且,这两个派出所,各有一套领导班子,也就是说,“撤小并大”之后,仍然有2个所长。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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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一部分乡镇派出所“撤小并大”后,成立了中心所,甚至也从2个派出所中明确了1个所长来主持工作。但实际上,中心所的存在,并没有改变原有的派出所分属2个乡镇的现实。也就是说,在一部分地方,派出所“撤小并大”,只是力量的整合,并不是机构的调整。

实际上,现在的机构编制非常重要。1个机构撤了就没有了,再想新建1个,难度非常之大。而且,从现实条件来来看,派出所在乡镇的重要性非常突出,基本上不可能被撤销。因此,通过中心所的形式,让派出所实现资源整合才是目的。在这种情况下,2个派出所“整合”之后,还有2套班子、2个所长,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