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保洁员》,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我在广西某个自治县的派出所实习的时候,碰到过一起挺重大的凶杀案,凶手还算有点脑子,作案过程比较复杂。

凶杀案前的铺垫比较长,起因是一起轮奸案,受害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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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当时是寒假,快过年了,好像是遇到了当地传统的什么日子,大晚上还能听见鞭炮声。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我值夜班,所里接到报警的时间是深夜十一点三刻,报警人就是当事的小姑娘。

接警的同志后来说,小姑娘报警的时候虽然哭哭啼啼,但还算冷静,没有撕心裂肺。有人报警,咱就得出警啊,我看见所里的民警老张匆匆忙忙地套上警服外套后,连最后几口泡面都没嗦完,赶紧就跟着大家出去了。

差不多零点左右,我们就到了事发地点。

天寒地冻的,那个姑娘蜷在地上,上半身穿着衣服,下半身好像是光着的,只用外套盖住,我光看着都冷得直哆嗦。由于涉及到女性隐私,我和所里的大老爷们都只能暂时躲得远远的,等着所里的女同志处理现场。

那几年,那一块儿的社会治安不比现在,有些乱,经常有喝醉酒的社会青年打架斗殴,但也仅仅只是打架斗殴而已。寒假实习的时间差不多也就一个多月,距离我回家也只剩下半个月了,老实说,我没想过能在实习阶段遇到什么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所以听说是一起轮奸案的时候,我一边同情受害的姑娘,一边还有几分终于可以大展拳脚的感觉。

强奸案需要及时固定证据,所以小姑娘第一时间就被送去医院了,过程比较顺利,虽然鉴定报告需要隔天出,但是医院里的大夫检查完就口头通知我们,小姑娘的受伤严重,还得等着进一步鉴定,用于后续侦查和公诉。

把小姑娘从医院里接回所里,已经凌晨两点钟了,给她做笔录的是老张和刚刚工作没两年的文姐,我在一边记录。

小姑娘叫周慧(化名),是一个保洁员,初中学历,外地人,二十二岁,没有家人,平时在外务工,只有过年会回老家祭祖。

那个自治县算是小地方,稍微有些落后,没有家政公司覆盖,所以保洁员一般要么是包月工,要么是散工。散工就是那种你给我打电话,我有时间就给你上门清理的保洁员,按小时计费,一般每个小时三十多块钱,可能清理一大间屋子,也只能赚一百块钱不到,周慧就是散工保洁员。

周慧自诉是遭到了雇主和他三个朋友的轮奸,但是不知道雇主的名字。过程是这样的:天快黑的时候,周慧接到了雇主的电话,要求她上门去打扫屋子,周慧去了以后,一直忙到快要晚上十点钟,拿了钱收工,经过偏僻路段的草丛时,被雇主和他的三个朋友按倒了。

文姐从周慧那里要到雇主的地址和手机号码后,让人一查,很快就查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犯罪嫌疑人是赵某(化名),周慧口中的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应该是钱某(化名)、孙某(化名)和李某(化名),和赵某住在一起(方便大家记忆,所以使用了赵、钱、孙、李)。文姐说他们是县里的刺头,以赵某为首,四人经常鬼混在一起,几年前因为抢劫,一起被判过两年刑,从号子里出来也有三年的时间了,平时游手好闲,没想到这一次又犯了糊涂。

做完笔录,派出所第一时间就去赵某的家里拿人。没想到,这四个人连跑都没跑,还喝得酩酊大醉,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正躺在床上打呼呢。

文姐很贴心,不仅亲自送周慧回出租屋,还说要给她好好地做一下心理疏导。

四个犯罪嫌疑人醉得不省人事,被丢在看守所里醒酒,等着天亮再讯问。

我在整理笔录和现场证物的时候,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老张笑着问我:「怎么了?」

我说:「看来也不是什么大案子,犯罪嫌疑人直接就被抓到了,还用得着破案吗?」

老张随手拿起桌子上的证物清单,看了一眼,说:「这案子恐怕没那么简单。」

老张办了快四十年案了,是军转警,虽然学历不高,但是经验很足。听他这么说,我心里就很疑惑,问他为什么。

老张回答:「马上实习结束了,趁最后十几天,你多干点事儿,我好在你的实习意见上给个五星好评,让你带回学校。」

我问老张我要干什么,老张指着物证清单说:「你明儿去问问,她随身携带这玩意儿干什么?」

是七个避孕套。那张物证清单上罗列的是周慧携带的物品,除了保洁用的抹布、清洗剂之类的物品,还有就是一个黑色的小袋子,七个没有使用过的避孕套就装在这个黑色的小袋子里。

第二天,我就和文姐去见周慧了。

周慧的眼神呆滞,文姐很温柔地拉过她,好好安慰一通之后,就给她说明案件侦查进度。一大早,四个犯罪嫌疑人醒了酒,不过,四个人都不肯承认犯罪事实。文姐让周慧不要担心,说是犯罪嫌疑人的体液鉴定需要一些时间,等鉴定结果出来,他们嘴硬也没有用。

我全程盯着周慧,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受了惊吓,总感觉她对案件的侦查进展没有兴趣,反而有些紧张。

我没忘记老张交代的任务,文姐七说八说,好好地安慰了周慧一通之后,我把物证清单的复印件掏出来,问周慧:「我能不能问一下,你随身携带这么多避孕套干什么?」

(二)

文姐当下就严厉呵斥我:「你问这个问题干什么?」

文姐觉得我冒犯了周慧,毕竟这的确属于个人隐私,我觉得非常委屈,就说是老张让我问的。

周慧想了想,哭着回答:「我在这儿虽然工作了好几年,但是人生地不熟,这儿的治安又没那么好,我怕晚上出门的时候出门,遇上事儿。我看网上说,女人走夜路的时候,最好随身携带避孕套,万一真的遇上事儿,还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防止怀孕或者染病。没想到……」

周慧一哭,我就没法继续再问了,被文姐轰了出去。

我回所里交差,把周慧的回答一五一十告诉了老张,老张若有所思地想了很久。

这个案子算挺大的,所里向县刑侦大队汇报后,刑侦大队很快就派人来指导接管了,之后两天,也没我啥事,只听说从周慧阴部提取到的精液鉴定结果出来了,的确是赵、钱、孙、李四个小混子的。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本以为这个案子很快就会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没有什么悬念。结果,变故来了,检察院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

骚操作来了,我这才知道,四名犯罪嫌疑人不仅没有认罪,而且竟然称他们不是轮奸,而是付了钱,在周慧自愿的情况下,在野外进行了「多人运动」。也就是说,他们说周慧卖淫,而他们是嫖娼。

从这个转变开始,后来发生的一切,简直颠覆了半只脚踏进警界的我的三观。

在刑警大队的指导下,派出所配合一些简单的工作,老张带着我和文姐又去找了周慧。到周慧家之前,文姐不停痛骂四个犯罪嫌疑人:「真是太嚣张了,犯了这么大的事儿,竟然还敢反咬一口!」

文姐恨不得立刻往看守所跑,说是去看看赵、钱、孙、李的无耻嘴脸,顺道看看他们再接受讯问的时候,嘴里还能吐出什么花儿来。

更让我们没想到的是,周慧见了我们,竟然承认了她和四个犯罪嫌疑人是卖淫和嫖娼的关系,至于当晚之所以会报警,是因为四人的动作太过粗暴,让周慧无法接受的变态的要求太多,一会儿要求用嘴,一会儿要求去人多的地方寻刺激,以及没有付够事先承诺的钱,而现在肯承认的原因,是觉得事情闹得太大了,需要及时打住,否则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卖淫和嫖娼关系的认定中,嫖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倘若没有给钱,是不可以认定卖淫和嫖娼的。周慧把手机微信的收款记录找了出来,果然,周慧收了赵某一千块钱。大家记得我前面说过的散工保洁员的收入吗,按理说,周慧清理大半天的收入,应该只有两百块不到才对。

我们想再问,周慧就把我们赶了出来,闭门不会客了。

赵、钱、孙、李四个人,在这块儿有一大群小弟,文姐死活不肯相信,认为周慧很可能是受到了威胁,所以才改口。老张认为那一千块钱不像是保洁的工资,但又不能完全否认文姐说的可能性,于是让文姐去查一查,这两天有没有可疑的人见过周慧。

一旦这个案子变成了卖淫嫖娼,那性质就变了,完全就不是刑事案件了,赵、钱、孙、李承担的责任也会变成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和罚款,仅此而已,当然,周慧也同样会因为卖淫被拘留十五天。

文姐去调查了以后,还真的发现了一个叫獐子的小痞子见过周慧。獐子是赵某的小弟,听说赵、钱、孙、李被逮捕后,他就四处走关系,想替四人打点,但是都碰了壁。

獐子是在周慧出租屋楼下的面馆见的周慧。面馆的老板说,周慧当时正在吃面,獐子从外面进来,看样子是找周慧很久了。当时面馆里没有其他客人,獐子要求老板回避,老板怕獐子闹事,就照做了,两个人谈了什么,不得而知,老板唯一不经意听见的字眼,只有獐子提起的周慧老家的地名而已。

于是,所里就把獐子和周慧都带了回去,几经盘问,獐子说他找周慧只是去了解事发的经过,没有胁迫周慧。周慧的回答也和獐子的一样。

文姐很无奈,依旧认为周慧肯定是受到了胁迫,不敢再继续追究了。

我当时一晃神,下意识地说出口:「她去保洁,还带着那么多避孕套,会不会真的是卖淫了?」

文姐大发雷霆:「我早就走访了很多人了,周慧是一个很乖巧的姑娘,不可能会卖淫的!」

「那一千块钱是怎么回事?」

文姐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尽管文姐再不愿意相信,这起案子,后来也没有按强奸案再继续侦办下去。

后来,我想了很多。如果周慧真的是因为被胁迫而甘愿承认这起案子仅仅是卖淫嫖娼的纠纷,那世界对弱者真的非常不公平,但是我又想,如果周慧后来翻供说的才是真的,那去陷害别人,好像还挺容易的。

再后来,半个月过去了,我实习的最后一天,也是赵、钱、孙、李和周慧五个人拘留十五天期满的日子。

晚上,老张带我去了一家当地特色的肉馆,为我送行。老张提到了文姐,说文姐还是太年轻,有时候太感性,很容易相信看上去弱势的人是善良的。我琢磨了很久,问老张:「老张,你是不是觉得周慧不是被胁迫才翻供的?」

「这我不知道,但我觉得,周慧没有看上去那么善良。」老张回答。

「为什么?」

「看人看多了,经验而已。不过,现在办案啊,不讲这一套了,讲究证据和口供。」老张笑着回答,嘴里的一口肉还没吞下去,手机就响了,接了听了一会以后,老张的脸色逐渐凝固,「有案子了,跟我去瞅一眼吧。」

老张说着,把我刚交上去的实习证从兜里掏出来,又丢到了我面前。我立马拒绝,开玩笑,在穷乡僻壤实习了一个月,经常没日没夜地连轴转,累得天旋地转的,好不容易把实习期给熬结束了,我哪里愿意啊。

但是老张说:「你觉得你会感兴趣的,凶杀案。」

而且,死的人,是今天一早刚刚被放出来的钱某。

(三)

依然是凌晨时分,案发现场在县城后街一个非常偏僻的胡同里。

我和老张赶到胡同附近的时候,县刑侦大队已经拉起了警戒线,由于人手不够,所里的值夜班的民警全部被调了过来。警戒线里,大队来的警察正在拍照取证,还有一个法医师正在现场勘验尸体。

我远远地看,隐约只能看见警方支起来的探照灯下,地面上、胡同墙上,到处都是暗红暗红的血迹,尸体躺在地上,法医师蹲在尸体旁检验,正好遮住了尸体的头部。

老张给我递了脚套和手套,向警戒线看守的民警亮明身份后,带着我跨过了警戒线。我跟着老张越走越近,空气里的尿骚味很重,我的心里也愈加忐忑。老张察觉到了我的紧张,停下脚步转过头,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你们这个专业,将来大概率是会从警的,有些事情不能避免,能在实习阶段就遇到,也算有好处,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吐在案发现场。」

在学校上法医课的时候,我见过被解剖的尸体,但是,那晚的感觉,和在学校上课完全不一样。

现场的法医站起来后,我下意识地向尸体看去。尸体的头部没有再被法医师的身体遮挡,这次,我完全看清楚了。

钱某死前应该正在胡同里尿尿,地上有一堆没有干涸的尿渍,裤子上的拉链也没拉上,就被人劈了。

尸体的脑袋血淋淋的,可以看见好几道大口子,好像连头盖骨都露了出来,血肉模糊,根本没有办法认出来那是钱某,一把沾了血的菜刀就被扔在墙角。具体的细节,实在没有办法用语言描述出来,我只能说,真的比在电影画面里看到的还要血腥。

我没有吐,就觉得头皮发麻,一下子两只耳朵轰鸣作响,即使我已经挪开了视线,躺在地上的尸体和那颗被劈得面目全非的头颅,都像映刻在我的瞳孔里一样,还是会浮现在我的眼前。

那天晚上,我一直都精神恍惚的,稍微清醒一点过来,是天快亮的时候,我坐在所里的休息室里,老张给我端了碗泡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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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告诉我,现场勘查和取证差不多结束了,尸体已经被扛到了大队里,等着进一步解剖尸检。

老张说:「这块儿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凶杀案了,听说已经惊动了省厅,市局支队会亲自管辖这起案子,大队和所里,都要配合。」

我问老张,这起案子好侦破吗?

老张摇摇头,说不知道,但他预感不会太好破,因为现场留着一把沾着血迹的菜刀,疑似凶器。说是疑似,只是严格来说,因为侦查结论还需要鉴定结果作支撑,伤口契合程度、血迹比对等鉴定结果,是需要一两天时间的。但是,如果没有意外情况,傻子都该明白,那把丢在案发现场的菜刀,基本上就是凶器了。

我知道老张说的意思,但凡凶手在作案后,还有不想被查出身份的想法,先不说会不会清理现场,至少是不会把凶器留在案发现场,除非凶手有自信,这把菜刀不会暴露他的身份。

「凶手戴了手套?」我问。

老张点了点头:「支队传来消息,他们尝试提取菜刀上的指纹和掌纹,但目前为止,什么都没有发现。」

果然。凶手还是有脑子的,既然他想到了戴手套作案,那很可能为了不在现场留下足印,作案时也戴了鞋套。

手套、鞋套、口罩,当代凶手反侦查最便捷的三件套。

在这个地方混了一个月,大致的地理位置我可以分辨清楚,凶案现场的胡同,在县城的后街,后街有不少大排档,营业到深夜,案发当时,正好是店主收摊、酒客回家的时间,行人已经不多了,而那条胡同,处于后街比较偏僻的地方,五十米范围内没有民房,会经过的人就更少了,同样没有监控摄像头。我的第一想法就是:这起案子,既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目击者。

我吃完老张给我泡的泡面以后,文姐走了进来。

文姐忧心忡忡地告诉老张,赵某也遇袭了,但没死,只是被砍伤了,正在医院包扎。

老张的脸抽动了两下,让我跟着他去医院找赵某,让文姐去找孙某和李某,确认他们的安全。

我们连夜去了县医院,见到赵某的时候,医生已经给他包扎好了。赵某的背部被人砍了一条大口子,绷带上映着血,那条口子触目惊心,足足有十厘米长,快两厘米深。

赵某说他白天刚出来,今晚就和狐朋狗友喝酒打牌,醉醺醺回家的路上,被人从后面袭击,如果不是他反应快,提前看到地上的影子,被砍中的就是他的后脑勺,后果不堪设想。他被砍中后倒在了地上,用力呼救,兴许袭击他的人怕他的呼救声喊来别人,放弃了作案,这才没有继续动手。

赵某是自己强撑着来到医院的。老张问他是谁干的,他说了一句:「是周慧那个疯婆子!」

赵某还不知道钱某已经死了,老张说起时,他立马吓得站了起来,动作幅度太大,绷带下的伤口好像又裂开了,红色又往外晕开了几分。

后来,老张告诉我,当文姐跑来说赵某被袭击的时候,他心底就已经怀疑周慧了,只不过空口无凭的,不敢随便乱说。当时,傻乎乎的我压根就没想到这事儿会和周慧有关系,毕竟,赵、钱、孙、李四个人,这些年总黏在一起,共同的仇人的确有不少。

让我意识到周慧和钱某的死脱不开关系的事,是周慧的忽然失踪。

(四)

天亮以后,刑侦支队在整理近期与赵、钱、孙、李四人有过冲突的人员名单时,把周慧也列入了名单,加上赵某的控诉,队里就派人去找周慧,但是,周慧已经失踪了。

为什么确定是失踪了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周慧的行李都放在出租屋里,就连正在充电的手机也没带走,可她已经整整一夜没有回家了,桌子上还放着除夕回老家的长途客车票。

最后见到周慧的人是出租屋楼下面馆的那个老板。前一天天刚黑的时候,面馆的老板看见周慧出了门,出于客套,还笑嘻嘻地问周慧要去哪里,周慧说她出去逛逛。周慧的出租屋和楼下面馆的店面是同一栋民房,周慧回出租屋,必须进店,再通过店里楼梯上楼,所以老板很确定,至少在他打烊前,周慧没有回来。

周慧没有带手机,队里没有办法用技术手段定位她的位置,只能采取人海战术,派了一大堆人出去,走访询问有没有人知道周慧的行踪。我和老张也被派了出去找她。

原本这个时候,我已经坐上了回家过年的高铁,但钱某的那具尸体,让我印象太过深刻了,我觉得,既然我遇上了,如果不熬到案件侦破再结束实习,可能那具尸体会一辈子映在我的脑子里。于是,老张替我交了延长实习期限的申请。

一整个白天的走访,还是有点效果的,我们拿着照片挨家挨户地打听,最后按照时间顺序,把见过周慧的人的位置大致连成了一条线,隐约推测出了周慧的行踪:天刚黑的时候,她去了县城的后山口。

钱某死了,赵某受伤了,孙某和李某昨晚在家酣睡,没有出门,逃过一劫。

我们跟着支队的民警,把周慧去过的后山口,进行了地毯式的搜查,最后在后山的草丛里,找到了一个 14 寸的手提箱,看上去比较新,表面没什么磕痕,箱子的内衬帆布破了一道口子,口子大概长 3 厘米。手提箱是空的,啥也没有。

支队马上就把手提箱带回去做鉴定了,鉴定结果也很快出来:手提箱的把手上,发现了数枚指纹和掌印;手提箱内衬帆布的扣子,是被锋利物划破的。

支队对周慧的居住环境进行勘察,提取到了若干枚指纹和掌印,再与手提箱把手上的指纹和掌印进行「同一」比对,比对结果表明「同一」,即周慧接触过遗弃在后山的手提箱。

进行进一步合理推测的话,手提箱极有可能是用来装凶器,也就是菜刀,内衬帆布就是被菜刀划破的。

县城的车站和高铁站,都需要实名购票,周慧无法通过这些途径逃离,剩下的就是黑车了。两天时间,整个县城的黑车司机都被盘查了一遍,但别说承认载了周慧,就连自己非法运营这事儿都不肯认。

没办法,支队直接给县城和市区的所有大队、支队和派出所以及周边城市的公安系统发了协查函,一起抓捕下落不明的周慧。

支队和派出所一起开了个会,一起分析了周慧与这起案件的关系。他们先假设周慧是凶手,那作案动机是什么呢?文姐的第一反应是:周慧被四人轮奸,后被胁迫,改口是卖淫,被拘留的十几天里,突然觉得心灰意冷,于是向四人复仇。

听着很合理,但是,队里的同志认为一个人心态的转变,是需要外界因素刺激的,他们不太理解,就算周慧被迫改口卖淫,为什么后来一下子又转变态度,演变成动了杀心。

推测是文姐提的,于是文姐开始绞尽脑汁去给这个推测填补窟窿,最后,还真让文姐找到了队里同志说的「外界因素」。文姐联系了周慧老家乡下的街道办,竟然发现,在十几天前,「周慧被多人轮奸」的消息在周慧老家传开了。

文姐还打听了周慧在老家的状况。周慧没有亲人,但父母葬在老家,她向来很孝顺,处处谦让同乡人,为的就是给已经死去的父母留个好名声。

如此一来,文姐的推测过程就更加清晰了:周慧被赵、钱、孙、李轮奸,后被四人的小弟獐子以她在老家的名声威胁,加上惧怕赵、钱、孙、李四人在本地的势力,改口卖淫,拘留期满后发现消息还是在老家传开,心生怨恨,遂向四人报复。

为了验证推测的正确性,文姐把獐子给抓了。

老张和文姐一起讯问獐子,我仍旧在一边记录。这回,老张和文姐耍了一些手段,獐子的嘴总算松了。

獐子说,他找周慧,的确是想让她改口卖淫,否则就毁了她的名声,但是,獐子不承认胁迫周慧,只是让周慧说实话,因为,周慧本来就是卖淫。

「到现在了,还不说实话!」文姐气得火冒三丈。

老张比较沉稳,继续问:「那她答应了,为什么你还把消息传回她老家?」

獐子叹气:「她本来没答应,我以为没戏了,就想拉她和几个大哥垫背,就那样干了。哪知道后来,她又反悔了,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等她从看守所出来,知道了这个消息……就动手了。」

獐子不肯继续说别的,我们没有证据,只能放了他。

「他当然不会供出他的几个大哥是轮奸了,罪太重了!」文姐越来越同情周慧,尽管现有的线索证明她杀了人。

故事讲到这里,大家可能关心的是最后周慧有没有被抓到,我可以先告诉大家,她没有被抓到。大家可能又想知道,赵、钱、孙、李四个人究竟是嫖娼,还是轮奸,如果是轮奸的话,除了已经死去的钱某,剩余三人是否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实,后来发生的事情,才让我明白什么叫做凶手的骚操作。

(五)

队里达成了共识,周慧行凶,已经是八九不离十的事了,剩下的就是怎么找到周慧。

不过,老张始终对那一千块钱和七个避孕套耿耿于怀。

说来也奇怪,周慧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上到市局,下到派出所,把整个县城和周遭翻遍了,也没有查出周慧的逃离路线。

差不多又过了三四天,隔天就是除夕了。我想着,案子查的差不多了,指纹、掌印、凶器之类的证据也都有了,我差不多该回家过年了。但是,当天晚上,老张把我带到了后山,就是发现手提箱的那片草丛附近。

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有两名从支队来的技术勘查民警等候,手里还拿着一个仪器和一个大袋子。

我问老张:「怎么又来这里?」

老张没有回答我,而是对两个民警打招呼:「麻烦你们了。」

然后,两个民警就往仪器里倒一种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随后喷洒在黑漆漆的草丛里。

我看不明白,老张主动和我搭起了话:「你有没有觉得奇怪?」

我摇头:「什么?」

「那个手提箱,你觉得是用来装什么的?」老张问我。

很明显,手提箱是用来装菜刀的,鉴定结果也表明内衬帆布是被菜刀划破的,顶多,还会用来装周慧作案时穿戴的手套和鞋套。然而,当我这样回答以后,老张却反问我,这些东西,直接藏身上不是更加隐蔽吗,用得着一个 14 寸的手提箱来装吗,还大费周章事先藏到后山,等要作案的时候,折返回来取凶器。

我也忽然意识到了不对劲儿。

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民警突然叫我们,我们跑过去一看,好家伙,那片草丛里,有一块区域正发着蓝光,差不多持续了几十秒,又慢慢淡了下去。

「果然是这样。」老张的面色凝重。

我没看明白:「那是什么?」

「鲁米诺。」老张答道。

这下,我反应过来了,两个民警往草丛喷洒的是鲁米诺试剂。这种试剂,又称发光氨,会与血痕发生反应,产生蓝光。鲁米诺试剂可以鉴别经过擦洗,甚至时间很久以前的血痕。

老张联系了支队,半个小时后,支队带了整整几十个民警来到后山,大家在探照灯下,拿着铁锹,四处挖掘,浩浩荡荡的,那场面着实吓到我了。

最后,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快过来看!」

一个坑里,躺着一具尸体,尸体竟然是周慧的,我站在很远的地方看,没有办法看出她是怎么死的。

所以,周慧没有被警方抓到,因为,她已经死了。

支队把尸体带回去,连夜解剖尸检,第二天,初步的尸检结果就出来了:周慧是被石头砸了脑袋,砸死的。法医通过尸僵程度、尸斑形态以及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给出了比较精确的死亡时间:大约五天前夜里七点至十点。

这是什么时间呢?钱某遇害的当晚。

这个死亡时间鉴定结果出来以后,整个支队和派出所都傻眼了。钱某被杀、赵某遇袭前,周慧就已经死了。

凶手不是周慧。

那杀害钱某、袭击赵某的凶手是谁,杀害周慧的凶手是谁?

大家可能觉得案情变得更加复杂了,但老张好像心里早就有数了,因为赵某撒谎了。

赵某第一时间就被控制了,我当时就在想,如果当初老张问是谁袭击他的时候,他没有脱口而出「是周慧那个疯婆子」那句话,或许后来还能继续糊弄一阵子。

赵某总算承认了,钱某和周慧都是他杀的,准确的说,是他们,孙某和李某也是帮凶,赵某是唆使者。

案发当晚,孙某和李某根本没有在家睡觉,而是趁着天黑,悄摸摸地溜到后山,和早就约好的周慧见面,而后将周慧杀害。再接着,他们又悄默默地去了后街,趁着钱某醉酒去胡同里撒尿,把钱某杀了。最后,他们再和赵某汇合,在赵某后背劈了一刀,伪造赵某被袭击的假象。

先说钱某和赵、孙、李三个人的恩怨。

四个人本来是特别好的朋友,但是去年,钱某爷爷的房子拆迁了,拿了一大笔拆迁款,有上百万。钱某连哄带骗,从他爷爷那里把这笔钱捞进了自己的口袋。

所以,钱某是有钱的,也所以,我给他起化名的时候,用了「钱」这个姓。

钱某和赵、孙、李三个人住在一起,赵、孙、李三个人眼红,偷偷把那笔钱从银行里支了出来,仅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在赌坊里把钱挥霍光了,钱某也被蒙在鼓里一年。今年,钱某终于发现了,要求赵、孙、李三个人把钱还上,不然就去派出所报案。

三个人哪里还得上啊,于是表面上去筹钱,请钱某宽限一段时间,私底下偷偷商量,把钱某给解决了。

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三个人商量来商量去,也不知道是不是犯罪电影看多了,最后商量出一个自认为是「完美犯罪」的方案。

周慧是他们这个计划里特别关键的一环。

对了,现在可以告诉大家了,周慧没有被轮奸,她的确向赵某四人卖淫了,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卖淫。她随身携带了避孕套,原本是想当晚使用的,但是按照赵某的计划,他们需要在她的体内留下精液,怎么会愿意戴呢。

当晚,赵、孙、李三个人请钱某在家喝酒,把周慧叫到了家里,先在家里折腾了一晚上。然后,赵某提议带周慧去「野战」,钱某精虫上脑,趁着酒精,欣然同意。其实,赵某事先允诺了周慧五万块钱,当晚先付一千块的定金。他要周慧办的事情很简单:在他们搞完了以后,报一个假警,最后再改口卖淫。

在看守所里待十五天,换五万块钱,周慧觉得划算,就答应了。

为了营造周慧被胁迫的假象以及犯罪动机,赵某还事先交代獐子去找周慧,还一定要让别人看见。那天,獐子去面馆找周慧,于是又给了周慧一万块钱,以免周慧反悔。

周慧和赵、钱、孙、李在看守所的时候,獐子按照赵某的吩咐,故意把消息传回周慧老家,为后面周慧的犯罪动机做铺垫。

五人出看守所当晚,周慧去后山口,就是应约去取剩余的四万块钱的。孙某和李某骗周慧钱在手提箱里,周慧伸手去接,留下了指纹和掌印,而孙某和李某事先戴上了手套。紧接着,他们用石头把周慧砸死,清理了现场的血迹后,把周慧埋在了一个隐蔽的地方。

他们制造了周慧报复杀人后逃离的假象,加上埋尸地点比较隐蔽,如果不是事先知情,没有人会想到要去那里挖掘尸体。

如果他们的计划理想的话,既没有证据证明他们轮奸,又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杀人,他们可以高枕无忧。谁能想到,老张会让人去后山口,用鲁米诺试剂寻找血迹。

听说,从那以后,文姐改变了很多,不再轻易相信别人了,还特意申请去了扫黄大队。

案子解决的第二天,我就回家过年了,元宵以后,我接到了老张的电话。

老张告诉我,周慧老家的村民都开始修坟了,她是少数还没给父母修坟的人,而修坟的费用,正好是五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