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有发热等症状人员需引导其就医
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375家药房
展开重点执法监督检查
对辖区药店逐一清查
重点检查药店落实疫情防控“四类药品”
(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
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情况
要求药店及时上报
“四类药品”销售登记
不漏报、不瞒报
要求药店根据实际经营品种情况
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
施行“一店一清单”
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确保每名店员熟悉目录
熟知清单、熟练登记和上报信息
店面要公示新冠肺炎 11 种症状
及附近发热门诊地址海报
对具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
要做好身份登记和上报
并立即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区市场监管局药械流通科执法人员表示:
“ 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对辖区药店逐一清查,特别是要认真核对检查药品购销记录,防止药店瞒报、漏报。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业整改。 ”
下一步
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将开展
“回头看”执法行动
对375家药店进行进一步的执法监督检查
记者:陈芳
编辑: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