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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有发热等症状人员需引导其就医

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375家药房

展开重点执法监督检查

对辖区药店逐一清查

重点检查药店落实疫情防控“四类药品”

(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

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情况

要求药店及时上报

“四类药品”销售登记

不漏报、不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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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药店根据实际经营品种情况

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

施行“一店一清单”

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确保每名店员熟悉目录

熟知清单、熟练登记和上报信息

店面要公示新冠肺炎 11 种症状

及附近发热门诊地址海报

对具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

要做好身份登记和上报

并立即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区市场监管局药械流通科执法人员表示:

“ 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对辖区药店逐一清查,特别是要认真核对检查药品购销记录,防止药店瞒报、漏报。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业整改。 ”

下一步

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将开展

“回头看”执法行动

对375家药店进行进一步的执法监督检查

记者:陈芳

编辑: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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