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9 日,@深圳地铁 转发了鹏祥智慧保安有限公司关于「地铁列车安全员与乘客争吵」事件的情况通报及道歉声明。

通报称,事发当晚该安保人员表示,在列车巡查时发现一名外国乘客双腿不时抖动认为其身体不适(因语言不通无法确认),故询问附近的乘客是否方便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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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通报,涉事乘客陈先生提出了质疑。

别人都没求助,自己就主观臆断对方需要帮助?

而且对方也不是倒地,或者捂着胸口,豆大汗珠往下滴,面色蜡黄嘴唇发灰之类很明显的可能不舒服的状况——真要是这样,谁都长着眼睛,能看懂。

站着抖腿而已,多了去了。

甚至,连其本人都挥手表示不需要。

对方是洋人,和涉事者的这种多管闲事的作为,是否有因果关系呢?因为没有对照组,不得而知——但显然,看过了太多的洋人“超等待遇”案例,舆论上的影响已经很明显了。

即使你真的一番好心,首先,你对其他乘客言辞太过粗暴,拿着鸡毛当令箭,耍什么威风?其次,如果你不确定对方有没有身体不适,你不会求助其他乘客去问一问么?深圳一线大城市,洋文好的多的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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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不要越过边界,更不要借着工作名义耍你个人的威风。

我们中国老百姓认为给“老弱病残孕”的乘客让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除了特殊情况,无论对方是哪个国家的人,我们都没有义务让座。深圳地铁11号线发生了一个非常不愉快的场景。当时一个保安和乘客吵架,因为保安让乘客给一个外国人让座。在保安的多次要求下,旁边的乘客看不下去,直言保安行为不合理,有的像崇洋媚外,两人发生冲突。

保安的情绪异常激动,要求乘客到警察局把事情说清楚,多次打断乘客的解释。而那位当事的外国人完全置身事,全程没有参与进来。事发后,地铁官方也对此进行了解释,称安保人员因看到外国乘客双腿不自然抖动,担心对方身体不适,又因语言不通无法沟通,要求附近乘客让座,但由于沟通能力差,所以才发生了争吵的一幕。

我们首先确定一点,无论对方是否属于特殊情况,我们都没有这样做的义务,在法律层面上也没有对让座有任何要求。当我们发现对方有特殊情况时,让座是情分,不让座是本分。没有人有资格要求我们给对方让座。所以我觉得这个保安的行为确实是崇洋媚外的,因为语言障碍无法沟通不是理由,更何况这个外国人看起来年纪并不大,身体也没有不适的症状。

其次,安保人员不应该和车内乘客吵架。从这方面来说,明显缺乏服务意识。无论发生什么,安保人员都属于服务人员,不应该采取这种态度对待客户。也许保安的出发点是好的,想体现大国风范,但是这种处理方式让外国人看了笑话,所以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处理,争取不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