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又闹出大事了,城管副科长上班期间直播卖酒,这到底合不合法?”

此事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网传徐州市泉山区的一个城管局副科长,上班时间在网络平台公开直播卖酒。

不但如此,在直播期间,面对观众的举报和质疑,这位男子还坡口大骂,并且理直气壮地道:“无论是党纪还是国法,我都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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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曝光之后,这位副科长已经被停职调查,而相关部门已经此事进行介入。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

禁止公务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这条法律的本意便是为了防止某些公务人员边做“官”边经商,如此一来,在利益的作祟之下,很容易公私不分,以权谋私。

这条法律禁止和约束的是从事纯粹的营利性商业行为。比如利用职权拿项目等,此类行为肯定是严格禁止的。

但如果公职人员仅是进行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简单经济行为,比如正常的民间借贷收息、出租房屋收租、利用业余时间送外卖、跑滴滴、摆地摊等,不宜认定为违法违纪。

但是直播这个属于彻底的商业行为,肯定算是违法违纪之事,而且

公职人员本应把服务人民群众、履职尽责作为衡量标准,涉事科长竟为了挣钱还债,利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进行私人的商业行为,真是令人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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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一言一行,除了代表自己,往往也代表了单位甚至政府的形象。如今网络如此发达,随便一个不经意的行为都有可能被无限传播,因此加强自我约束是必要的。

朋友们,你们如何评价涉事科长上班直播卖酒的行为?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