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近日,广西玉林一男子为吸粉,在某平台发布了一段“弹指特效轰炸收费站”的视频,上述视频很快被玉林警方注意到,并对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此,有网友表示疑惑,称“不知道制作视频的网友犯了什么事”“难道电影里的轰炸特效也会被拘”。
律师认为,警方尚未公开造成社会损害具体后果的证据,仅从视频内容而言,相关处罚适当性值得商榷。10月30日,玉林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其个人看来,男子发布相关视频造成了一定社会影响。
男子发布轰炸收费站特效视频被拘
男子制作的特效视频显示,一只手弹指一挥,一道激光便从其指尖射出,冲向视频中塘案收费站所在的方向,随着激光抵达,收费站所在的位置瞬间产生爆炸的特效。而在上述视频中,男子还配文写道“炸掉塘案收费站”。
10月29日,玉林市公安局就上述事件发布了一份通告,通告称制作视频的男子杨某,为了寻求刺激,制作并发布了爆炸视频,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玉林市公安局发布的这条通告中,有网友留言表示疑惑,称“这是犯了什么法?我好注意一下”“应该抓设计这个特效的人”“麻烦科普一下,发个炸地球的特效抓不抓”。
极目新闻新闻记者搜索发现,某平台上有不少网友发布类似视频,此外通过一款剪辑软件,也能够“一键剪同款”。
律师认为处罚适当性值得商榷
10月30日上午9时许,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该平台违规内容举报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暂不能确定“弹指爆炸特效”属于网友个人制作还是平台自带,对于类似特效是否违规,该工作人员也称不能确定。
玉林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其个人看来,之所以对发布视频的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是因为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但每个人的看法都可能不同,具体可咨询该局法制科。
极目新闻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玉林市公安局法制科,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公安部门给出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该条例中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陈亮认为,因本案不符合该条款前三项情形,适用的应该是第四项。该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表述相对模糊,没有列明具体的行为描述,往往被称为“口袋”条款。本案中被处罚人杨某制作的视频特效痕迹较为明显,警方尚未公开造成社会损害具体后果的证据,仅从视频内容而言,对其处以拘留十日和罚款的处罚,其适当性值得商榷。
延伸阅读
近日,
河北临漳一所中学
因食堂卫生问题陷入舆论风波。
视频剪辑:金英
9月8日开学第二天,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发现有食物变味,还有学生出现腹痛、呕吐症状,家长知道后将此事在家长微信群中传播开来,不少家长闻讯赶到学校,找孩子、看食堂……之后,8名学生家长在此次事件中受到当地警方的相应处罚,其中5名家长被处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惹人担忧的食堂卫生
9月7日,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如期开学。张霞将她的孩子送到学校,据她了解,该校有14个班的初一新生。没多久,她便进入到一个家长微信群。9月8日晚,她看到有家长在群内发消息称有学生拉肚子,不少家长赶往学校问询,出于对孩子的担忧,当晚10时许,她也赶到了学校。
“当时家长还不是很多,都没进校门。”张霞说,她站在校门口,先后看到4名学生捂着肚子走出校门。“有个男孩儿哭着走出来的,具体原因我不清楚。”在人群中,她还看到了朋友的孩子,肚子疼得厉害,她便陪朋友及孩子到医院检查,最终确诊为阑尾炎。
张霞从医院出来后,已是深夜11时许,她再次折返学校,只见家长们都已进到学校。“那时候我找到了我家孩子,孩子说他没事,我问他要不要回家,他说不用。”张霞说,孩子还说,学校食堂的鸡蛋汤有一股难闻的味道。“我听到别的家长在问学生时,别的学生说吃到过虫。”
在校门口,张霞还看到了一份学生出入登记表,共有13名学生外出,其中9人外出事由为生病,2人为肚子疼,2人为有事,外出日期均为9月8日。“我想不会这么巧,家长们反映的食堂卫生问题不会有假。”张霞说。
另一位当晚在微信群内说自己孩子已拉肚子虚脱的学生家长则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的孩子肚子痛,是因为受了凉,当天孩子没有吃食堂的任何东西。
“我女儿对食物发馊没有概念,她只跟我说鸡蛋是黑的,有股怪怪的味道。”家长陈雷说。
“我爱人在食堂看到发霉的馒头,情绪比较激动,拿起对着一名在现场的领导吼了起来。”家长付尧说。
同为学生家长的王菊也称,她同其他家长到了食堂后,食堂环境让她大跌眼镜。“脏乱,地面还有老鼠屎。”据王菊提供的家长在当晚拍的视频显示,食堂的各种器具内,装有土豆丝、馒头、粥米等物,另有一把满是锈迹的菜刀。
王菊还称,9月9日白天,有家长再次到学校食堂查看,据家长拍的照片显示,食堂门口贴有一张写有“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封”的封条。
被拘留的家长
9月8日晚,家长们的微信群炸了锅。“我媳妇儿在群里说这么多孩子上吐下泻,咱去学校看看吧。”彭帅说,这是他妻子在群里发的一句话。之后两人一起赶到学校,见学校大门紧闭,还有警察赶至现场,彭帅便同妻子一起回家了。
群消息几乎没有停过。原本打算入睡的吴刚,被妻子喊起床。“她当时在一个家长群,群里有家长说好多孩子在学校拉肚子。”吴刚匆忙赶到学校,并试图走进校园,此举遭到了学校工作人员及民警的阻拦,于是他报了警。
“接警员说现场有警察,还说镇上派出所的警察都在。”吴刚说,他挂断电话后,又加石家庄的区号报警,电话未接通。“当时有个看起来像工作人员的人,他看我很着急,就带着我进到学校。”看到孩子无恙后,吴刚则一直站在操场。就在吴刚进入学校的那一刻,站在他背后的家长们都涌进了校园。
在王菊的记忆中,她的丈夫是最先跑进教学楼的其中一位家长。“就想看看孩子到底有没有事,即便这样,也未发生任何过激行为。”王菊说,没过多久,便有家长提出要去学校食堂看看,在征得校方领导同意后,家长们打开了食堂大门上未上锁的铁链。
食堂内的场景,家长们以照片、视频的形式发在了微信群里。陈雷的妻子未到现场,同样关心此事的她将群内的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陈雷称妻子的这条视频,播放量超过6万,之后被妻子设为隐私状态。
9月9日凌晨,王菊和丈夫才从学校离开,孩子因腹泻也跟着回家了,其他家长也相继离开。“没送孩子去医院,看她吃了点儿药就好了。”王菊说,9日早上,她邻居告诉她学校安排了几辆大巴车,要将孩子转移到邺城中学。她担心孩子掉队没学上,又慌忙地送孩子到学校赶大巴。
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的学生们,都转去了新的学校,家长们刚刚舒了口气,另一件事发生了。9月11日前后,吴刚、彭帅的妻子、付尧的妻子、陈雷的妻子、王菊的丈夫等8人被当地警方以不同理由传唤、拘留。
“当时说我的车辆有债务纠纷,需要去派出所配合调查。”“警察说的车辆有什么问题。”“学校领导直接给我媳妇儿打电话,要她去办公室签个什么字,去办公室就看到有警察。”吴刚、付尧、陈雷回忆。付尧称,他妻子录口供时,才知道警方在调查关于局直实验中学的事。吴刚也称他到临漳镇派出所后,警察并没有直接问他关于学校发生的事,先是问了些关于他家车的问题。
9月15日,吴刚从派出所回了家。10月16日,彭帅的妻子被释放,付尧的妻子、陈雷的妻子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同日,王菊的丈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
临漳教育局曾就此事发声明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9月9日,临漳县教育体育局曾针对家长群和网上传播的临漳局直实验中学相关图片、视频,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份声明,称网传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食宿有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内容失实”。
声明称,经调查,该校食堂严格遵守食材采购流程,定点采购,所购食材均为当日新进,不存在过期发霉、劣质现象和违规操作。经调查,所谓的“长毛馒头”是被蒸箱顶部的水蒸气滴在馒头上,形成顶层部分馒头起皮现象,不存在“长毛馒头”;视频中所反映的“饭中生蛆”情况,实际情况为,准备第二天早晨熬制八宝粥,需将食材提前泡制,视频中为漂浮在水面上的江米,为当日泡在水中,不存在变质、发霉情况。
该声明还称,视频中反映“上吐下泻”“学生肚子疼”情况,实际情况为,一名学生突发阑尾炎,送医院诊疗后已正常上课,另一名学生因受凉导致肠胃不适,在学校卫生室留观半小时后,就正常上课,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视频中所谓“吃剩菜”问题,实际情况为,烹饪土豆丝前,需放在水中脱去淀粉,不存在“剩菜”现象。
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
近日,临漳县5名学生家长因反映学校食堂问题被刑事拘留,引发热议。
9月8日晚,多位赶往该校的学生家长均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这次事件中,家长们并没有过激行为,也没有对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失。在他们看来,家长的一系列行为都是出于对孩子的关心,且并没有恶意捏造事实。
10月23日,临漳县宣传部对此事作出回应,称舆情发生后,临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
临漳县宣传部称,县局直实验中学未出现学生食物中毒现象,对于家长反映该校多名学生食物中毒住院治疗,经调查,县中医院9月9日仅收治一名腹痛学生,初步判断为普通炎症,不符合食物中毒症状,对症消炎治疗后于当日离开,其他医疗机构也没有该校学生因身体不适接受治疗。不存在多名学生食物中毒情况。该校食堂严格遵守食材采购流程,定点采购,所购食材均为当日新进,不存在过期发霉、劣质现象和违规操作。9月9日,临漳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堂食材进行取样检测,按相关规定检测了早中晚餐7个样品、16个馒头样品,各种检测样品生物学数值符合标准。
关于5名学生家长因反映学校食堂问题被刑事拘留一事,临漳县宣传部称9月8日22时03分,临漳镇派出所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派警: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报警称有学生家长要强行进校接走学生,扰乱学校秩序。
临漳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7名警力出警,到场后发现有大量学生家长聚集在局直实验中学校园内。经了解:
临漳县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将原局直实验中学校长调到县第七中学任校长,部分学生家长要求孩子也转学到县第七中学。根据县教育局整体安排学生应按片招生,家长的要求不符合招生政策,部分学生家长到学校交涉,并在微信群中进行煽动,致使其他家长情绪激动,现场学生家长不断增加。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现场处置民警请求指挥中心增派警力支援,随后巡特警大队增援警力到达现场。
23时许,学生家长李某珍、王某燕等人,在郭某力创建的微信群:“局直学生家长群”中发布不实信息称:局直实验中学三四十个孩子拉肚子,学校不让孩子离开,导致大量家长聚集在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9月9日凌晨1时许,部分学生家长强行冲进学生宿舍,逐个打开宿舍门寻找自己的孩子,叫醒自己孩子回家,导致正在休息的在校住宿学生无法休息,被惊醒的学生不明原因,情绪恐慌,在宿舍楼及操场内来回走动。另有部分家长强行进入学校餐厅,刘某、王某燕在食堂内振臂高呼,肆意翻看食材,拍照摄像并伴有不实言论。王某燕、王某梅将拍摄及转存他人的不实视频经过视频剪辑、文字编辑后上传到抖音平台并设置发布状态,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不实视频,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学校老师蔡某在劝说时,被潘某雷殴打。
经反复工作,直至9月9日凌晨3时学生家长才逐渐离开。李某珍、王某燕、王某梅、潘某雷、刘某带头实施以上行为,起煽动作用,“局直学生家长群”群主郭某力在群内多次发布不当言论和虚假信息,对其他群内成员起到煽动作用。
9月11日,县公安局对刘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10月17日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刘某执行逮捕。李某珍(女)、王某梅(女)、潘某雷因犯罪情节轻微,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王某燕(女)因怀孕被取保候审,郭某力因系未成年人的唯一法定监护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最后,临漳县宣传部就转移县局直实验中学学生一事回应称,此举是为了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由于9月9日凌晨众多学生家长私自冲击闯入食堂操作间,肆意翻看食品原料库,已不能再保证学校食品原材料安全和第二天学生的正常用餐以及正常教学秩序。出于这种顾虑,学校为保护现场,及时将食堂封闭,等待相关部门检验结论。同时,县教体局担心第二天学生家长再次冲击校园,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于凌晨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把学生转移到邺城中学。9日早6时租用大巴车及时将全体学生及学习用品转移,学生当天的就餐上课均未受到影响。
(文中张霞、陈雷、彭帅、付尧、吴刚、王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