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未成年人深夜殴打、威胁他人并抢走手机,被抢对象竟然是昔日同学。10月25日,周至县公安局便衣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未成年团伙抢劫案,抓获抢劫嫌疑人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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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成功抓获10.23抢劫案件嫌疑人

10月24日凌晨,周至县公安局接到李某某报案称:10月23日晚9时许,其在周至县医院西边什字巷道被七八名男子殴打,一部手机被抢,抢劫团伙中有一人陈某曾是其同学。接报案后,城关派出所迅速出警,积极展开调查。

同时,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县长、局长李西安,副局长陈生选指示,务必尽快破案。按照市局“两抢”案件等同命案工作要求,便衣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

便衣大队与城关派出所召开案件研判分析会

专案组全体民警放弃周末休息,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通过一系列调查走访,蹲点守候,10月25日早上,专案组民警在周至县水街附近成功将嫌疑人陈某抓获。经审讯,嫌疑人陈某(男,14岁)交代了其伙同许某某以及许某某的朋友朱某某、丁某某等八人,于10月23日晚9时许,在周至县医院西什字抢劫李某某手机一部,并将手机低价出售获利的犯罪事实。

随后,专案组民警一鼓作气,在周至县汽车站附近一旅社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男,13岁,辍学)、丁某某(男,16岁)、孔某某(男,14岁)、赵某某(男,13岁)抓获,在汽车站西一奶茶店将朱某某(男,14岁,辍学)、苏某某(男,13岁)等人抓获。

经审讯,陈某、许某某等八人对抢劫李某某手机,并低价出售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某、孔某某、朱某某、谷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许某某、赵某某、苏某某三名嫌疑人因未满14周岁,批评教育后,责令其监护人领回加以管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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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大家,未成人犯罪屡禁不止,值得大家重视和深思,年龄小不是犯罪的“护身符”,《刑法》明确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周至公安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重视未成年人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周至便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