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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

大连市民政局发布通知

对全市性社会组织

审慎举办大型活动做出相应要求

通知全文如下

大连市民政局关于

全市性社会组织进一步

审慎举办大型活动的通知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就全市性社会组织进一步审慎举办大型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举办”“严控活动规模”的原则举办大型活动。对于必要举办的大型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举办单位(主办、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原则上不举办超过300人的室内聚集性活动。提倡通过线上、视频、直播等形式,减少会议现场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三、全市性社会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在活动正式举办前15日,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四、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的大型活动一律不举办。

特此通知。

大连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8日

新闻大连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民政局 大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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