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百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中,经过工作,成功执结一起危险驾驶罪罚金案,年已六旬的被执行人康某没有能力缴纳罚金,儿子自愿替父亲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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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行人员在网上办案的情形

2019年9月4日,被执行人康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井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款1.8万元。但该逾期未缴纳罚金,随即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后,执行人员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家居农村,年已60多岁,且身体有病,无力缴纳罚款,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使此案陷入僵局。今年9月下旬,“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开始后,执行人员进一步拓宽思路,寻找对此案可能执行的办法。通过了解,其儿子经营一个店铺,收益虽然有限,但还是有能力缴纳这笔罚金的。于是,执行人员找到其儿子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与其进行沟通,释明法律,讲清道理。其儿子深明事理,痛快地表示:“父亲没有能力缴罚金,作为儿子,我应当替他缴纳。”日前,他自愿分两次替父亲全部缴清了罚金,使此案画上了句号。(李忠勇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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