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阜新海州警方接到一名年轻女子报警称,她在上班的路上突然被三名女孩拦住了,这三名女孩不但对她实施了殴打,而且,还抢劫了自己的手机,并强迫自己将自己手机里的钱全部转给了这三位女孩,同时,这三位抢劫她的女孩临走时还将一团纸条强行塞到了她的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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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到报案后便迅速出击,经过缜密侦查,最终将涉嫌抢劫他人的三位抓获归案。经过审讯,三位女孩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这三位女孩已被依法刑拘。

当众多网友从网络上得知这一信息后,便纷纷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青海湖:这三位女孩的胆子真是够大了,居然干了许多男孩子都不敢干的事情,着实令人震惊。由此可见,在女孩子的群体当中也有不法之徒啊!

网友春风吹绿杨柳:以前,我总认为女孩子都是弱不禁风的,是不敢去干那些违法的事情的。由此看来,我的看法是极端错误的呢!

网友小吃货:难道这三位女孩都是法盲吗?难道她们就不知道抢劫他人是犯法的吗?我估计这三位女孩的受教育程度都不高,而且,在上学期间也都是混混。

网友小城烟雨:女孩成为抢劫犯,着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不知道这三位女孩的家长都是怎么教育自己家的闺女的,竟然让自己的闺女走上了犯罪道路,实在是令人唏嘘。

网友嘻嘻哈哈:对于这三位女孩应该给予严惩,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抢劫他人,可见她们三个也是胆大妄为之徒,如果不让她们彻底尝一尝法律的“厉害”,恐怕就难以将她们嚣张的气焰彻底打掉。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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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女子抢劫他人的案件并不鲜见。据报道,就在去年7月,广西钦州市就发生过一起女子抢劫案。

报道称,钦州市钦北区43岁的女子陈某因对女儿谈恋爱有意见,便与一名男子联手恐吓、殴打女儿的男友,同时还逼女儿的男友写下了一张欠条,从而构成了抢劫罪

去年的11月6日下午,钦州市公安局水东派出所接到曲某的报案称:他在蓬莱北大道某小区门口被女友的母亲及一名男子言语恐吓与殴打,同时,女友的母亲还以要他赔偿女方损失费为由让他写下了一张9万元的欠条。民警接到报案后便迅速出击,通过缜密侦查后将犯罪嫌疑人女子陈某以及男子周某抓获。

2002年6月3日晚,广西德保县女子覃某岚、黄某某、陆某某三人商量一起到德保县城抢劫。当天晚上23时许,当三人行至某公园路段时,突然发现被害人廖某某、岑某某在该路段散步,于是,这三名女子便对二人实施了抢劫。她们三个共从廖某某、岑某某身上抢劫人民币20多元。

尝到了抢劫甜头的覃某岚、黄某某、陆某某三人愈发嚣张起来。2002年6月4日凌晨零时许,她们三人来到了某公园内,当她们发现有一对男女在谈恋爱时,她们三人便分别持刀对正在谈恋爱的王某某、农某某实施了抢劫,这次抢劫她们仅仅抢到了八元现金和一块电子手表。

后来,覃某岚、黄某某、陆某某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审理后均被判处了3--5年有期徒刑。

人们常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然而,有些人就是不相信这个理,她们非要伸手抢劫别人不可,殊不知,等她们伸出手的那一刻,一张法网正在悄悄地向她们的头上罩去呢!大家说,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