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拟征收土地公告(清拟征告〔2021〕53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征收清浦街道蔬菜村十一组集体土地约5.633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前进小区东南侧项目用地,依法实施征收。
二、征收土地范围
具体四至详见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拟定并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按实际需要举行听证会。
(三)办理补偿登记。
(四)依据区政府审核同意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相关协议。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成立由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组成的征地工作组,于2021年11月9日开始征收土地工作。
(二)本公告发布后开展的征地相关工作,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主动配合。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四)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同时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根据棚户区改造计划,前进小区东南侧地块征收范围:东至承德南路、西至前进小区、南至延安东路、北至前进东路。征收面积4.98万平方米。本次征地公告,预示着距离前进小区东南侧地块启动不会很远了。
今年8月,清江浦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前进小区东南侧地块、老人武部地块、万瑞花园三、四期、武墩佳园(公共住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清江浦区委书记朱海波指出,公共服务要坚持片区联动、配齐建优,努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优质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建筑风格要同时综合考虑镇街自身的整体色调,总体规划,体现区域特点。
据悉,今年清江浦区棚改工作共有15个地块,涉及7548户居民。经过前期强力推进和精心组织,近期已完成签约1488户,其中清浦街道供电局南侧地块247户住宅、11户非住宅全部完成,签约率100%,其它部门项目进展也较为明显。
来源:微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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