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寿国,是济南历城区鲍山街道西粱王二村人。

去年3月,他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公开本村所有拆迁户的征迁安置补偿信息,以此作为向法院申诉提交的证据。

经过几番波折,今年10月23日,李寿国终于收到了鲍山街道的回复,然而让他诧异的是,这份回复通知书竟要求他先交15万信息处理费。

通知书显示,街道可以公开李寿国要求公开的全部信息,但全部材料需要复印约4000页,李寿国得先交1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待实际张数核准后多退少补,且20日内不交钱,则视为放弃。

李寿国告诉九派新闻,他看到这份天价收费单时,“既震惊,又绝望”,“我一个农民,在厂里打工,就算让我卖血卖肾都凑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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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缴15万,多退少补

根据通知书显示,鲍山街道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依据和理由是,李寿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信息处理费,是指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而按照上述办法第3条和第5条,“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若打印4000页公开信息材料,则总价为154700元。

因此,在“收费通知书”中,鲍山街道以4000页标准要求李寿国先行缴纳信息处理费154700元,并称,“待实际张数核准后多退少补” ,“20个工作日未缴纳视为放弃申请,且街道办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李寿国告诉九派新闻,这样的算法让他难以接受,“首先,我申请公开的信息并未超出合理范围,这些信息是政府应该公开的,甚至应该主动上墙公示的。”

同时,他称,“鲍山街道采用的收费标准并不适用,“我查了相关法律条文,收费标准在今年1月1日才开始生效执行,按理说,去年街道办就应该执行上级部门行政复议结果,为我公开信息。这相当于拿着今天的法律去制约昨天的行为。”

九派新闻注意到,此前,鲍山街道的上级单位历城区政府曾两次督促鲍山街道履行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且认定李寿国要求公开的信息是街道本就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是否超出合理范围?

李寿国告诉九派新闻,此前,鲍山街道在上级部门催促下,曾向他公开过8户拆迁补偿材料。

但他认为公开范围远不及他要求的大,于是一纸诉状将鲍山街道诉至法院。

在判决书中,鲍山街道以涉及其他拆迁户隐私为由,认为李寿国的信息公开诉求超出了合理范围,因此仅愿公开8户。

“李寿国申请信息是为了获得补偿标准是否统一,提供部分信息公开足以实现其目的,要求知道每户的全部信息内容,明显超出其对比补偿标准的需要,因此属于数量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街道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记载了大量个人、家庭及财产信息,属于被拆迁人不愿意公开让他人知晓的隐私。向几百户分别征询是否愿意公开信息客观上难以实现。”

李寿国则向九派新闻表示,上述说法并不成立,“一方面我所申请的信息应该都是政府主动公开的内容,如果涉及隐私,那么街道办的上级部门也不会多次督促他们执行。”

“而且街道办公开了8户信息,那是否也意味着他们可以公开若干个8份,那么这600多份是不是都可以公开?”

“另外,如果涉及隐私,那么街道出具15万收费单,是否意味着我花十几万块钱就可以从街道办获取他人的隐私?”

10月27日,针对李寿国要求公开的信息是否超出合理范围及15万收费单问题,记者拨通了鲍山街道党工委一陈姓书记电话。

其称,正在协商处理此事,因为涉及一些法律专业问题,暂时无法给出具体解答,“我们讨论后会作出详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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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当事人

【1】诉街道强拆赔偿,需街道公开征迁信息

九派新闻:你向街道申请公开什么信息?

李寿国:2020年3月24日,我向鲍山街道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我们村全体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协议及其他相关补偿明细情况。

九派新闻:为什么要申请公开这个信息?

李寿国:我所在的西粱王二村属于济南新东站工程项目征迁范围,2016年8月,因为当时在征迁补偿问题上,我不同意政府给我的方案,就遭到了鲍山街道办事处的强拆。

后来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鲍山街道办强制拆除我的房子违法,我又继续申诉,打行政赔偿官司,希望申请国家赔偿。

19年底,法院判决结果出来,我对赔偿结果不是很满意,因为判赔给我的赔偿款比村里别家按照政策补偿的单价还低,每平米低了将近1200元,所以我就向山东高院提起再审,当时我是想证明二审判决的赔偿低于其他村民的政策补偿单价,于是我就向鲍山街道申请公开全村所有拆迁村民的赔偿信息,作为新证据提交法院。

九派新闻:后来呢?

李寿国:在我提交申请书后,大概过了十来天,也就是4月8日,鲍山街道办给了一个回复,意思是这些信息不属于政府公开范围,不予公开。

我是觉得房屋征收补偿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内容,而且这应该属于就算我不申请,也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于是我就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想知道这些信息到底属不属于公开范围。

7月30日,我收到了行政复议结果,历城区政府支持了我的申诉,认为我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政府公开范围,要求鲍山街道办重新作出答复。

九派新闻:鲍山街道办有作出答复吗?

李寿国:我左等右等,等了大半年,直到今年2月1日,也没收到任何答复。

我就又向历城区政府递交了“监督执行申请书”,希望上级政府能够监督执行。历城区政府很快下了通知,要求鲍山街道15天内履行决定,并作出答复。但一直到一个多月后,也就是今年3月22日,鲍山街道办事处只给我公布了8户的拆迁补偿信息。

【2】等来天价收费单,打印4千页收费15万

九派新闻:你原本要求公布多少户的?

李寿国:我要求看全村的拆迁补偿信息,应该是600多户,但街道只给我看了8户的。他们给我的理由是要求公布的信息数量较多,超出合理范围,所以仅仅在全部拆迁户中随机抽取了8户。作为我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来讲,这8户是远远不够的。

我就又向上级政府申请再次监督执行,历城区政府在今年10月12日下达了再次督促执行的通知,要求其尽快落实。

九派新闻:你什么时候拿到的收费通知书?

李寿国:今年10月21日,历城区政府下达了再次督促执行的通知后,鲍山街道终于作出了回应,但却是一份“收费通知书”。

意思是,可以公开全部信息,但全部材料需要复印约4000页,所以要先交1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九派新闻:当时你看到这么高的信息处理费有什么想法?

李寿国:很震惊,也很绝望。

九派新闻:他们为什么要收这么多钱?

李寿国:在“收费通知书”里,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我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因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收取15万信息处理费。

九派新闻:你怎么看待这个理由?

李寿国:我认为我的申请要求是非常合理的,并没有超出合理范围,之前街道办已经给我公开了8份,那是否也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公开若干个8份,那么这600多份是不是都可以公开。

另外,我觉得这些信息属于政府应该公开的,甚至应该主动上墙公示,这样才有利于大家监督。

而且这个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是今年的1月1号才开始生效执行的,按理说,去年街道办就应该执行行政复议结果,公开信息。这相当于拿着今天的法律去制约昨天的行为,所以这个收费标准并不适用。

【3】不打算支付

九派新闻:你有打算支付吗?

李寿国:我肯定不会交钱,我一个农民,在厂里打工,哪有这么多钱,就让我卖血卖肾我都凑不够。但根据街道的要求,20日内不交钱,就会视为放弃申请。

九派新闻:这会对你跟街道办的赔偿官司产生影响吗?

李寿国:影响很大,因为街道办一直拖着不给我公开信息资料,我的再审申请已经被驳回了。我觉得如果我能早点拿到本村其他拆迁户的补偿信息等资料,拿来当新证据,也许高院就能支持我再审了。因为我提交证据不及时,后面我向检察院申请监督也被驳回了。

九派新闻:你有了解过为什么街道一直拖着不公开吗?

李寿国:因为鲍山街道一直拖着不公开,我申请行政复议后,他们仍拒不执行,我就一纸诉状把他们告到法院。

法庭上,他们说,不公开的理由是为了保护隐私,说我申请公开的信息牵扯到其他拆迁户的隐私,因此只提供8户的拆迁补偿材料,但就算这8份材料也拖了很久才拿到,我拿到的时候,再审申请早就被驳回了。

九派新闻:你怎么看待他们说涉及隐私这一说法?

李寿国:一方面我所申请的信息应该都是主动公开的内容,如果涉及隐私的话,那么街道办的上级政府也不会多次督促他们执行,这也从侧面证明我要求公开的内容不涉及他人隐私。

另外,如果涉及隐私,那么我花十几万块钱就可以从街道办获取他人的隐私吗?

九派新闻:后续有什么打算?

李寿国:对这个天价收费我也没啥办法,现在我也很迷茫很无奈。

武汉晨报记者 陈伟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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