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橙新闻”等港媒报道,香港警方今年4月根据《社团条例》要求乱港组织“民间人权阵线(民阵)”提交其成员、活动及资金等资料。因“民阵”没有及时提交资料,警方今日(28日)采取行动,搜查与之相关的4个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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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网”称,搜查行动于今晨约10时30分开始,警方港岛总区刑事部探员分别到包括位于长沙湾永明街泰昌工厂大厦的“社民连”会址等,探员抵达时,有关地点的大门均上锁,行动仍然继续。

“橙新闻”报道称,“民阵”在今年8月中旬自行解散。警务处其后发表声明称,警方今年4月曾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要求“民阵”提交其成员、活动及资金等资料,并要求于今年5月5日或之前提交,若资料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以及没有提交资料,可被处以罚款2万港元。

警方此前多次强调,一个组织及成员犯下的罪行,其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或成员的辞职而被抹走,警方会继续全力追究任何组织及人士有否违反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