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15时55分,醴陵市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醴陵市左权镇青泥村一所民房失火,接警后江源消防站出动2辆车11人于16时27分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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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业主后得知,该民房为一座小型私人厂房,用于加工,生产以稻谷壳等为主的饲料,现场不仅火势凶猛,且大量原材料阴燃,产生高浓度烟雾,现场十分危急。指挥员决定,出两支水枪,一支对外围明火进行控制,另一支对厂房内阴燃进行扑灭,经过约半个小时的紧张扑救,于16时55分成功控制住火势,并确认现场无复燃可能。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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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提醒,秋季气候干燥,一旦起火,火势极易蔓延。麦草,谷物等可燃物堆积应统一堆放在安全地带,不要堆积在房屋前后或屋内,更要远离烟囱、电线、火源等,谨防起火。

通讯员罗鸿峰 潇湘晨报记者蒋伟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