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海南自贸港成立之后,海南金融发展活跃度也一再提升。同时,海南采取多种举措力推海南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另外,在海南注册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事以自由资金进行投资活动,不需要金融办和基金协会备案,实行极简注册手续,因此当下更多的投资人考虑在海南注册公司。当然这一切也关键在于海南自贸港的政策利好对金融企业进驻的局限也会更低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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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重点给大家介绍一下海南投资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注册优惠政策。

2025年之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享受双15%优惠;2025年之后,个人所得税按照3,10,15三档累进,最高才15%。具体来看:

企业所得税: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就海南私募基金而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列明“创业投资”业务属于鼓励类的范畴,可以理解,从事创业投资的海南私募基金企业可以据此获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如果海南私募基金投资于鼓励类产业,如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等,也能间接获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就私募基金企业而言,基金经理、金融管理人才、金融公关人才、金融数据分析人才、金融法律人才、金融财会人才、金融审计人才等都属于紧缺人才的范畴,而即使企业员工未被明确列入目录名单中,但只要薪酬水平达到标准的,同样可以享受个税优惠政策。有限合伙形式的私募基金企业,其合伙人投资收益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同样可以享受15%个人所得税优惠。

海南注册私募基金公司优惠政策:

(1)创投企业扶持奖励:

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并满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境外投资免税政策: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财富管理金融机构奖励:
对注册于海口新设立的银行理财公司、证券资管公司、保险资管公司、信托公司(含家族管理办公室等)、资产管理公司,经市政府同意支持的,对完善财富管理产业链有重要作用的托管、行政服务外包、独立销售、评级等金融服务龙头企业入驻海口,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100 万元。

(4)规模发展奖励:
根据信托等财富管理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管理规模达到 1 亿元(含)以上、5 亿元以下的,按财富管理总规模的 0.1%比例给予奖励;对管理规模达到 5 亿元(含)以上的,按财富管理总规模的 0.2%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5)投资专项奖励:
对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且开展投资业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投资奖励。奖励的实际投资基金规模以扣除政府出资计算。其在海口市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过 2000 万的,按实际投资规模的 1%给予奖励;达到 1 亿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 1.5%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 2 亿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 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支基金奖励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时期,要提升供给体系的创新力和关联性,解决各类“卡脖子”和瓶颈问题,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绝大部分攻关“卡脖子”的企业都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金才能产生经济效益。

持海南私募基金产业发展,进而辐射全国,与其他地区为吸引基金注册而实施阶段性优惠政策不同,海南自贸港政策是借鉴国际经验、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定位、突出改革创新、坚持底线思维的可持续政策。在海南发展私募基金产业,不是简单的产业转移,而是有利于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