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绍兴发生一起奇葩事。男子当着女同学男友面与其有亲密接触后,引发男友不满,男友与两男同学发生争执后,被暴揍。目前,打人者已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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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女子胡某与男友李某到KTV唱歌喝酒时,胡某邀请了小学男同学杜某与张某。在唱歌喝酒过程中,张某却借着酒意靠在胡某身上。张某此举引起了李某的不满,李某当场拿起一杯酒泼到张某脸上,并砸掉一个瓶子后,下楼等待胡某一起离开。

根据现场监控显示,就在李某到达一楼大堂不久后,张某与杜某随即追了过来,与李某发生争吵后,二人同时对李某动手,李某毫无还手之力被按在地上暴打。之后,打人者迅速逃离现场。李某随即报警。(来源:看看新闻)

以案说法:

有网友说李某应该与胡某分手,不然指不定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但凭心而论,在这件事情上,胡某好像并没有错。

首先,胡某与男同学唱歌喝酒,是在男友的陪同下前往的,这并无不妥。其次,是男同学张某酒后靠在胡某身上的,并非胡某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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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打人事情发生后,胡某一直陪伴在男友身边,照顾男友并在场等待警方到场处置。个人认为,胡某并无过分行为。反而其两男同学,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造成轻微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处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罚款。如造成轻伤的,则根据《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且,无论造成什么伤,打人者都必须赔偿被打者包括医药费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

具体到本案,经鉴定,李某身体所造成的损伤为轻微伤,所以警方对杜某和张某二人同时作出拘留11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常言道:酒品见人品!张某明知道胡某有男友且在场的情况下,仍然做出逾越男女同学正常交流的行为。最后,又当着女同学的面,暴打其男友,我想正常情况下,胡某与杜某、张某之间的同学友谊也将在这一起案件中到此结束了。

对干胡某,我觉得也是受害者之一,你觉得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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