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10月26日,“法学生起诉苹果”的相关话题冲上热搜第一,引起热议。北京化工大学方同学购买了iPhone 12 Pro Max手机,发现随手机并没有配备相应的充电设备,遂决定将苹果公司起诉至法院,该案曾于9月开庭审理。目前,案件仍在补充证据和书面材料阶段。对此,有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卖手机不配充电器属于商业自由,学生们的起诉并无太大胜算。

大学生组队诉讼

据上海法制报报道,北京化工大学的法学生方同学购买了iPhone 12 Pro Max手机,在发现随手机并没有配备相应的充电设备后,来自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的学生们组队将苹果公司告上法庭,2021年5月,方同学及其小组成员向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所在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请求判令苹果公司交付手机充电器;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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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此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庭审时间持续了2小时。

苹果公司代理人认为,在iPhone 12 Pro Max的包装盒上,明确了iPhone12 Pro Max的完整包装内容,即不包含充电器,装有usb-c转闪电连接线,且分离销售在手机销售中是常见情形。

方同学在庭审中陈述道:“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苹果官网的图文信息是格式条款,被告不能以此为由去拒绝交付电源适配器,苹果公司在销售手机的过程中存在欺诈的行为,我们如无法如同苹果官网中所说的那样,用现有电源适配器进行充电,既无法匹配,也无法正常使用快充功能。”他还表示苹果公司的“环保”理念只是为了增加利润空间。

目前,此案仍在补充证据和书面材料阶段。

对此有网友认为,方同学等人作为法学生是学以致用,同样也有人认为只是为了蹭热度、刷简历,并不能带来实质性的改变,而网络上对苹果卖手机不配充电器的行为则是抱怨颇多。

律师:胜算不大

据上海松江区司法局信息,方同学等人组建“律政俏佳人队”参加第七届“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参赛主题正是“诉苹果公司iPhone12不配充电器案”,且在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有人就苹果手机不配充电器问题起诉苹果公司。据华商网报道,西安消费者杨先生就因不配充电器问题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杨先生要求苹果公司提供与USB-A转闪电连接线相配套的充电适配器,该案开庭日期为1月26日,但苹果公司并未及时到庭,也无任何回应。

对此,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苹果公司售卖手机不包含充电器的行为虽然不合理,但不直接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虽然我们通常认为苹果是假借“环保”之名实际谋求更高的利润,但由于目前的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该大学生通过民事诉讼捍卫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一定能成功。在法律并未对“售卖手机必须附带充电器”有所硬性规定的情况下,不附带充电器的行为是苹果公司的商业自由。苹果公司在包装盒上明确标明了包装盒内不包含充电器,其已经做到必要提醒义务,利用格式条款与欺诈来起诉苹果公司,目前来看胜算不大。

柴欣律师还称,输赢不是绝对的,官司可能会输,但从社会效果来看,未必是输。方同学等人能学以致用,积极维权,向不合理规则宣战的行为值得肯定和鼓励。法律有一个特性就是总有一定滞后性,如果很多消费者都积极维权,努力争取权益,也许未来的法律会做适当的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