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连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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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显示,刘连喜,1970年9月5日出生,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刘连喜长期在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农资公司”)工作,曾在内蒙古农资公司财务科、办公室任职,历任内蒙古农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刘连喜同时担任内蒙古农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今年3月,刘连喜任内蒙古农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内蒙古汇特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明确是正处级,直至此番被查。

内蒙古农资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是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公司始建于1953年,现有员工330人。公司承担着国家和自治区两级化肥储备任务,担负着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农资供应、应急救灾、平抑价格、调控市场等职能。

今年7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第一巡视组发布巡视公告称,按照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统一部署,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第一巡视组从2021年7月13日至9月13日对内蒙古农资公司开展常规巡视。主要受理反映内蒙古农资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7月13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金朝霞主持召开了与刘连喜的见面沟通会。会上,刘连喜表示,巡察工作期间,农资公司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面配合好各项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抓好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抓严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姿态,营造企业良好的政治生态。

9月9日,内蒙古农资公司党总支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刘连喜要求:要严格落实中央纪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积极配合内部巡查、内部审计、巡视整改、重点整治、区社巡察工作,推动公司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建设优良的政治生态,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他强调,公司党总支要严抓党建工作带头人的责任,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是目前已知的刘连喜最后一次公开出席活动。

另一方面,据媒体此前报道,身兼多职的刘连喜,工作再忙也总会抽出时间学习。他利用闲暇时间考取了高级会计师职称、农业推广硕士、EFP注册企业理财师……2012年,为了学习电商,1年内他看了相关书籍五六十本,调研了6个地方。在工作中,他也把学习能力作为企业竞争的第一优势,让员工视学习为一种风尚。

2017年11月,时任内蒙古农资公司董事长刘连喜获得“中国农资十年风范人物”称号。颁奖词称:改革长宜放眼量,且看风自草原来。刘连喜清扫制约企业发展的积存流弊,业务革新、人事革新、制度革新如疾风骤雨。拨云见日,感慨红利,内蒙农资,耳目一新。

2018年1月15日,刘连喜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