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概念的事儿咱不做,但有些老人是真不值得尊重和同情,事发10月25号,黑龙江的一名68岁老人乘坐公交车,因为嫌司机开的太慢,两人在车内争执几句后,老人气势汹汹地从后排冲到驾驶位,竟抡起了买菜车将司机砸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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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难以想象的一幕却如此轻而易举的就发生了,被砸的公交司机当场晕厥,几秒钟后才再次醒来,经检查,司机轻微脑震荡、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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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目前尚不清楚的是司机是否有错在先、辱骂或刺激老人在先,但是开车慢,这绝对不是错,而是对生命的一种态度,目前警方已受理案件,万幸的是这个坏的很的糟老头子,不是在车辆行驶中做出的极端行为,否则一车人的性命都有可能跟着搭进去,一个人由于无知犯下的错,非得拉着无辜的人跟他买单,这就是悲剧中的最大悲剧,为啥叫公交车,司机没有义务为某一个人服务,而且要为大家伙服务,而且方向盘在人手里,你若真嫌慢,可以下车再打车,对吧,多么简单的道理,但是我们生活的周边就有很多人分不清什么叫道理,还素质、暴脾气他们无知,所以才会无畏,但这些东西不会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变化,咱也不要去奢望这些人能改能知错,唯一办法就是避而远之,不与这些人把矛盾激化,实现自身的高风亮节,只不过当这些人的年龄增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问题它又来了,成了该被保护爱戴的群体,但他们却反过头来开始伤害想保护他们的群体,甚至不惜拿着传统美德来说事,所以倚老卖老为老不尊这样的成语就有用武之地了,这样的老人群体,只有交给公平严明的法律来处理,那么妨害公交车驾驶员安全该如何定罪量刑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我想说:安全原则面前不分长幼,尊老爱幼的确是传统美德不假,但也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