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了最新版本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与前两个版本的方案相比,新版本方案增加无症状感染者招募要求,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3周后也可以捐献血浆用于新冠肺炎患者的临床治疗。而在使用适应症上也有增加,新方案首次明确了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新冠肺炎患者也可以使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
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疗法被称为重症患者救治的“压舱石”,多次被纳入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
此次更新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对于恢复期血浆的使用还有多处修改。
在临床使用的适应症方面,此前的临床应用指南要求适应症为病情进展较快、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而更新的版本则将适应症进步一扩大为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以及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
新方案首次明确了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新冠肺炎患者也可以使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
高危因素的普通型新冠肺炎患者是指哪些人?新方案中指出,病情进展快的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患者,特别是年龄大于75岁的普通型患者,或年龄65-75岁但合并糖尿病、慢性肾脏损害、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等基础疾病的普通型患者。
同时,对于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以及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使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的遵循原则也进一步细化。例如,原则上在病程早期使用,特别是距离首次出现临床症状7天以内或转为重型3天以内。